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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扶困助学制确保不失学

中广教育 2010年05月14日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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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扶助困难群众,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广州市除在2003年对基础教育学校全面实施“一费制”减轻群众负担之外,还实施了扶困助学四大举措。

  实施扶困助学四大举措

  一是从2003年开始,对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或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特困职工证”的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书费、免杂费,2004年起对持上述两证的家庭子女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制度。“十五”期间,全市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共68305人次,金额达1088.9万元。

  二是从2004年在全省率先对5000多名残疾儿童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三是市教育基金会建立了扶困助学制度和学生重大疾病助疗制度。“十五”期间共有13.7万人获得学习困难补助,总额达2069.2万元。其中,163人享受了重大疾病补助,补助额为526.4万元。

  四是去年市教育局和市教育基金会建立了高中阶段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对优秀的困难家庭高中学生进行奖励助学。

来源:中广教育  责编:马凤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