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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基”督导检查与评估验收历史回顾

中广教育 2010年11月10日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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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 “两基”是上世纪90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简称。

  1993年,原国家教委建立了“两基”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度。从1993年起,全国开始开展对“两基”县(市、区)的评估验收工作。1993年3月8日原国家教委下发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督[1993]2号),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办法》(试行)、《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关于1993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市、区)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1994年9月13日,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1994]19号),修订下发了《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此办法成为九十年代,一直到今天全国“普九”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依据。

  2007年,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对“两基”国检工作作了具体规定。

  1993年国家的评估验收办法下发后,云南省以此为依据制订了本省的办法,并在工作过程中按照国家的一些具体要求,结合云南实际几度修订。2003年,制订了“两基”巩固提高复查年审指标要求,也就是巩固提高的标准,并成为这次国检的指标要求。

  与此同时,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地区的投入力度,实施了一系列工程,主要有: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一、二期、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还加大了财政转移支付,象农村税费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极大地推进了西部地区“两基”的进展。

  1993年,按照原国家教委的部署,云南省开始开展以县为单位的“两基”评估验收工作,当年验收了五华区、盘龙区、玉溪市(现红塔区)和畹町市(后来并入瑞丽市)。

  在全省范围实现“两基”后,即所辖县级单位全部通过省级政府的评估验收,并且通过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认定和公布了名单,教育部将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督导检查(我们称为国检),对全省实现“两基”进行现场认定。目前,全国还有甘肃、青海、西藏、四川、云南5个省、区没有接受国检。其中西藏、青海已经分别于2008年底和2009年4月启动了迎接国检的工作。

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