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1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的通知》。

《通知》决定,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目前,我国反腐败形势严峻,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设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十分必要且可行,可以有效的预防和惩治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