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4月9日消息(记者杨祎)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分离、衔接意识薄弱、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部署推进幼儿园与小学衔接工作。

  

  《指导意见》坚持科学导向,提出了坚持儿童为本、坚持双向衔接、坚持系统推进、坚持规范管理四条基本原则,确保幼小衔接工作沿着科学方向推进。

  《指导意见》明确,强化小幼协同,通过实施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通过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完善共育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科学导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推动科学衔接、有效衔接。

  《指导意见》提出,改变衔接意识薄弱,小学和幼儿园教育分离的状况,建立幼小协同合作机制,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推动双向衔接。改变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超标教学、超前学习的状况,规范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教学行为,合理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做好科学衔接。

  《指导意见》强调,幼小衔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教育部门要研究制订本地幼小科学衔接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幼小衔接工作纳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确保幼小衔接工作取得实效。要推动幼儿园和小学深度合作,加强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在幼小衔接实践中的困惑问题。要健全科学的评价机制,将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纳入幼儿园和义务教育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据悉,《指导意见》包括一个主文件和两个附件。主文件聚焦幼儿园和小学两个主体,强化衔接合力,提出了五条主要举措。两个附件从儿童发展的视角,分别对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