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法院执行案件开出首封《法律援助通知书》

2020-05-28 10:51: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进贤5月28日消息(记者胡斐 通讯员朱斐倩 李广兴)进贤县法律援助中心:“本院受理的xx号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执行人杨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5月20日,进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进贤县法律援助中心送达了一份《法律援助通知书》,通知书是执行局首次在执行阶段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为申请执行人提供法律帮助。

《法律援助通知书》

  在此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杨某为进贤县某一村贫困户,在2014年11月发生的一交通事故中致四级伤残,已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判决被告责任人胡某应赔偿70余万元。立案执行后,基于案件的特殊情况,且杨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为让杨某能在财产线索查找、执行风险评估、合法权益保障得到专业法律帮助,更好推进执行工作开展,进贤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与当地司法局取得联系,为其申请法律援助律师跟进执行。后期,法援律师将参与到案件执行权过程,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评判、答疑,既有助于推动申请人理性表达诉求,又能增强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此举是进贤法院将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的又一落地举措,将深化律师参与执行工作,进一步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编辑: 邓玉玲
关键词: 法律援助;通知书;

江西进贤:法院执行案件开出首封《法律援助通知书》

5月20日,进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向进贤县法律援助中心送达了一份《法律援助通知书》,通知书是执行局首次在执行阶段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为申请执行人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