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干:成功移送起诉我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2020-04-29 15:5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新干4月29日消息(记者胡斐 通讯员周青豹、肖昆昆)4月28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龙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系江西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事情还得从今年2月份新干县城上乡大坑村村民李某生确诊新冠肺炎说起。今年2月4日至12日,新干县城上乡大坑村村民李某生因身体不适来先后五次到大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就诊,自述喉咙不适,有“上火”症状。该卫生服务室的医生李某龙明知李某生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仍对其接诊、开具相应药物,直到2月12日才劝其到新干县人民医院就诊。李某生于2月12日被新干县人民医院传染科收治,三日后,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因李某生被确诊,共造成48名与李某生密切接触者被医学隔离观察。

  疫情发生后,新干县公安局迅速行动,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组织民警深入新干县新冠肺炎疫情集中观察留置点,协助防疫人员开展调查,并对留置点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生等人进行了讯问和询问,调查了解了疫情发生的原因、准确掌握了密切接触者的人员信息。

  经公安机关调查,新干县城上乡大坑村村民李某生违反了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在1月25日发布的第1号令——疫情期间停止公众聚集性活动,分别于1月28日和2月8日在家中宴请他人,造成多人与他密切接触。新干县城上乡大坑村卫生计生服务室的医生李某龙违反了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第6号令——疫情期间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暂停接诊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擅自收治发热患者李某生,其行为具有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的严重风险,造成了48名与李某生密切接触者被医学隔离观察。

  违法嫌疑人李某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犯罪嫌疑人李某龙因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在明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能接诊发热病人的情况下,仍拒绝执行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命令、通告和卫生健康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擅自收治发热患者李某生,造成了48名与李某生密切接触者被医学隔离观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将该案移送起诉。4月28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龙有期徒刑八个月。

  

编辑: 王一凡
关键词: 新干;江西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江西新干:成功移送起诉我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

4月28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龙有期徒刑八个月。该案系江西省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