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0月15日消息(记者 郭东隅)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吉林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张伟介绍了吉林省民政部门在残疾人兜底保障方面和“十四五”时期的工作重点。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民政厅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全面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省累计发放“两项补贴”25.94亿元,每年惠及近60万人次。对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收入豁免”和“单人保障”;对低保家庭中的重残人员、一户多残的残疾成员、老残一体人员在正常补助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0%的重点保障;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200%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实行继续保障24个月的“渐退政策”。截至2020年底,吉林省城乡低保对象96.03万人,其中,困难残疾人30.04万人,占保障人数的31.3%,纳入重点保障对象的重度残疾人15.87万人,占低保对象中残疾人数的52.83%,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吉林省民政厅在敦化、大安等地开展困难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通过集中照护、居家照护和日间照料等方式为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护服务。投入820万元,在17个县、市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探索形成了“社区康复、转介实践、社会就业”的服务模式,促进精神障碍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加强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和孤残儿童集中供养,“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残疾人7000多人次,占全省救助总量的35%,全省18所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残儿童1438人,分散供养2075人,有效保障了他们的生存权益。

吉林省民政厅为8个国家级贫困县5400多名残疾人配发康复辅助器具,累计投入650万元,支持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吉林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长春市、通化市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单位,省假肢康复中心建立了省级康复辅助器具洗消中心,通过这些有益的尝试,为今后扩大租赁服务范围积累了经验。

下一步,吉林省各级民政部门将从三方面进一步提高对残疾人的服务水平和生活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民生兜底保障。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建立健全“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的跨省通办,不断提升精准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水平;加强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寻亲和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

三是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加强对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地区的指导,提升服务能力,确保试点取得实效;加快推进省假肢康复中心转型升级,通过技术引进、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国内国际先进企业合作,提升我省康复辅具人才队伍和技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