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6月19日消息(记者于中涛)记者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吉林省人社厅)获悉,该部门近日开展吉林省第十六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工作。这次新增了两类人才作为选拔对象,其中在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各类型创业以及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服务基层一线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人才纳入选拔范围。

  吉林省人社厅自1984年启动首批选拔工作以来,截至2019年已开展十五个批次选拔工作,累计选拔出各领域人才2992人。近年来,该部门不断完善选拔条件,制定实施向基层一线和民营企业人才倾斜政策,创新专家选拔遴选方式。今年还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作为单独人才类别纳入选拔范围,特别将省内具有丰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和较高经营能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家纳入选拔范围,作为吉林省企业经营管理高层次人才储备。上述新增两类人才推荐均可不受地域、身份、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限制。

  选拔工作中各县区、部分省属企业和民营企业单设指标,推荐人选可直报吉林省人社厅。企业经营管理和“三创”方面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员可经所在单位同意,由两院院士、国家级专家或行业领军企业负责人等三名专家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1名人选。外省吉林籍优秀人才,可通过省政府对外联系部门直报省人社厅。

  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管理期限4年。管理期限内按月发放津贴,每人每月500元。职称评审工作中打破毕业年限、任职年限等条框限制等方式,实行职称单独认定政策。吉林省人社厅对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实行特设岗位聘任政策,不受所在单位岗位数额限制,优先兑现工资待遇。据了解,在吉林省2018年出台的人才18条政策中,将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纳入省级领军人才范畴(D类人才),享受子女入学等服务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