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3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3日举行5场高峰论坛,聚焦前沿趋势。其中,在数字贸易发展趋势和前沿高峰论坛上,商务部发布的《中国数字贸易发展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预计,到2025年,我国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

 

报告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贸易规模快速扩大,占服务贸易比重也在稳步提升。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测度口径,我国数字贸易额从2015年的2000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47.6亿美元,增长47.4%,占服务贸易的比重从30.6%增长到44.52%,数字贸易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商务部服贸司副司长王东堂介绍,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数字贸易领域有序开放。“自贸试验区在文化、电信等领域不断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由自贸试验区推广至全国,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海南自贸港负面清单进一步压缩,不断推进各领域的对外开放。”

而在数字贸易出口领域,王东堂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数字技术贸易快速发展,数字产品的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云服务国际市场份额逐步扩大,区块链技术国际合作空间不断拓展,像北斗系统、卫星导航、全球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数字影视走出去步伐加快,数字出版的出口规模和占比持续增长,像数字动漫、数字广告、数字音乐相关贸易也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

不过,王东堂也指出,当前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仍面临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足、数字服务领域开放程度有待提升、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数字贸易发展需要等方面。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预计到2025年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将超过4000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数字贸易开放水平有序提升,电信互联网等领域的相关业务扩大开放,将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放平台建设,并着力推进有关监管和治理体系的先行先试,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示范区。”王东堂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