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蒋勇)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新闻办2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行解读。国家医保局、公安部等部门负责人表示,《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的笼子,防止老百姓的“救命钱”变成任由骗取的“唐僧肉”。

  长期以来,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欺诈骗保问题持续高发频发,监管形势比较严峻。数据显示,仅2020年,国家医保局就处理违法违规违约定点医药机构40多万家,追回医保基金223.1亿元。

  然而,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之前,我国医疗保障领域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处罚的主要依据只有社会保险法、刑法的部分条款。此次出台的《条例》则对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各方的行为规范都作出明确规定。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指出,此次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防止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变成任由骗取的“唐僧肉”。

  施子海表示,着力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的震慑力。《条例》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个人等的违法行为均细化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欺诈骗保行为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条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反《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政委秦运彪指出,公安部门将加强与医保、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多途径获取违法犯罪线索,增强打击医保诈骗犯罪整体合力。他表示,公安机关将会同医疗保障部门,部署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整治各类医保诈骗犯罪,坚决遏制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对各类医保诈骗案件深入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隐患漏洞,通报有关部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源头防范,最大限度预防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从目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实践来看,部分医院存在不同程度的过度诊疗问题,导致医保基金浪费。《条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焦雅辉说,将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重点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还有大家常说的辅助用药,我们叫重点监控药物,通过这些来加强管理,节约并合理使用医保基金,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另外,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进一步推动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