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13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来了,证监会6月12日晚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制度规则,包括创业板首发办法、再融资办法、续监管办法、保荐办法。

  创业板注册制落地 首发办法、再融资办法等精简优化

  距离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提出“6月底前出台规则、年内落地”要求刚刚过去一天,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规则6月12日晚就落地了。

  根据修改完善后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进行精简优化,将发行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强调按照重大性原则把握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和财务规范性问题。对注册程序作出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和全流程公开,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核透明度。

  修改完善后的《创业板再融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托凭证等证券品种的,适用《办法》。《办法》明确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深交所审核期限为二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同时,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简易程序。

  修改完善后的《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提出,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行业定位和风险因素的披露,突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信息披露责任等等。

  扩大市场覆盖面和包容性 深交所下周一起开始受理申请

  从6月15日起,深交所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深交所6月12日晚制定发布了系列业务办理指南。

  深交所明确规定,上市公司申请证券发行上市的,应当向深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对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将审核意见、上市公司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认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的决定。

  畅通“入口关” 明确不支持房地产上市

  深交所的规则可以说是畅通“入口关”,制定更为多元、丰富的上市条件,允许一定规模的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适应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创新创业企业的上市需求,扩大市场覆盖面和包容性。

  不过深交所也重申,将坚守创业板定位,结合以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为主的板块特征,设置行业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严把“出口关” 提升退市效率

  此外,严把“出口关”,丰富和完善退市指标,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准,并组合营业收入指标,精准出清无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新增市值类退市指标,完善交易类指标,充分发挥市场化退市功能;优化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时点后移并不再设置“逃跑期”,提升退市效率。

  此外,新规更加强化披露,增设风险警示制度,提高信披有效性。创业板将增设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和其他风险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公司存在因财务和其他状况异常、重大违法等情形而退市的风险,或存在生产经营停顿、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严重异常情形。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次将“增量+存量”改革同步推进。根据此前过渡期安排,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后,留出10个工作日时间,接收在证监会排队的两百多家企业平移申报,审核顺序不变;10个工作日之后,就将接收新申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