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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如何落地

2018-08-02 14:2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日消息(记者刘柏煊)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答央广经济之声记者提问时指出,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现在有了具体操作指南。

  政策“三部曲”先后释放

  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就先后出台,这两份文件都对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出一定要求。而本次印发的《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被认为是在前两个文件基础上出台的具体操作规范。

  许宏才在吹风会现场表示,前两个文件是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原则要求——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本次印发的《意见》是具体实施操作的规范和指南,更具体、更详实、更具有操作性。例如,《意见》中对总体要求、功能定位、组建方式、授权机制、治理结构、运行模式、监督约束机制等都有所明确。

  “这次颁布的《意见》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总的来说就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如何搭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在接受央广经济之声采访时对“平台”一词进行强调。他解释,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主要放在国有企业中,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既搞资本运营,也搞企业经营。这次搭“平台”就是要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本身不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以管资本的方式,实行投资和运营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这次《意见》的出台,标志我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提出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即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取得突破性进展,改革框架和试点路径基本形成。”文宗瑜说。

  两类公司承担不同功能

  按照《意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为目标。

  文宗瑜概括,这两类公司有所区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侧重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发展,解决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产业发展的问题,着力提升国有资本控制力和影响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则偏重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解决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和投资回报问题,同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

  许宏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进一步表示,所要改组组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企业集团完全不同。主要体现为四点:第一,公司定位不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本身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涉及范围不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定位于管资本,所持股企业既可以涉及一个集团的企业,也可以涉及多个集团的企业;第三,管理方式不同,现有企业集团主要是以产业为纽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第四,治理结构不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

  在文宗瑜看来,下一步的改革试点将按照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布局领域,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从不同角度切入。

  明确两种授权模式

  本次《意见》明确两种授权模式,包括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及政府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意见》对两种授权模式的内容和实施方式进行了详细表述。

  业内观点表示,以上试点举措意味着政府和监管机构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而是形成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再由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管资本”的方式管理企业。行政化的管理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一级就被“阻断”,这将更好地帮助企业确立市场主体地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补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处于起步阶段,也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要“一刀切”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但是,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方向不会变。

  做好衔接推进改革试点

  财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取得实效,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开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新格局奠定基础。

编辑: 王笑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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