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价格欺诈?发改委定性了
2015-06-26 08:59: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记者王思远)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解释,对虚假原价、折扣价等三类行为定性为“价格欺诈”,同时明确第三方电商平台在首页虚构商家标价、促销等行为,将承担连带责任。
电商以价格促销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抢购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4年,电商周年庆、“双十一”,以及各种“造节促销”后,均出现用户投诉量增长。
梳理各类案件,电商价格欺诈行为主要包括:虚构原价;限量低价,以少量低价产品作为噱头诱骗消费者抢购;低价从其他平台吸引消费者,造成有价无货;以及先涨价再打折。很多消费者对此很有共鸣。
消费者:上回买家电,标着3000多,打完折2500。我觉得划算买了,过两天逛商场2400还送礼品。对我这种随机性强的人,电商先提价后打折,就有受骗的感觉。还有什么限额0元抢购,别人我不知道,我是没抢到过。
发改委新规对价格欺诈严格“划出红线”
随着电商发展,全民狂欢造节和漫天促销背后,埋藏诸多陷阱。作为价格监督的两个主要部门,发改委和工商局也针对电商价格问题屡出重拳。但相比电商首页动辄千万的广告费收入,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对发改委新规,某大型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的理解是对价格欺诈“划出红线”。
负责人:过去出台过各种条例和法规约束电商的行为,这次发改委的新规细化明晰了具体标准,什么是价格欺诈和促销欺诈。对平台监管责任提出更高要求,以前组织卖场要求商家都按5折,有人没做到,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专家强调避免规范成一纸空文
电商专家鲁振旺指出,总体方向值得肯定,但对于处罚细节需进一步落实。特别是呼吁已久的电子商务立法,应继续推动。
鲁镇旺:还是要有细节出来,违反了规定怎么处罚?把解释规定变成一个规则,要不么没办法处罚,就成一纸空文了。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全年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49.7%,达2.8万亿元。2015年一季度,网上服务零售额和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3%和41%。
鲁镇旺指出,价格执法应选择重点时段、重点监测;协同多个价格主管部门及第三方监测平台力量,从发现违法、检查取证到处罚一整套环节形成闭环。
鲁镇旺:电商的大促都是跟着大活动的,比如618、双11,对重点活动 重点监测,这是必须的。还要有第三方监测工具,说他虚假,得知道之前卖多少钱;大家一起制定规则,由工商、质监去监督执行。
编辑:李岸
关键词: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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