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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下月退出餐饮界,行业潜规则能否打破?

2014-10-11 08:2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财经北京10月11日消息(记者 吕红桥)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商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如果餐饮企业违反《办法》规定,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这个《办法》将从11月1日起生效。不过,这样一纸禁令能打破存在多年、根深蒂固的餐饮行业行业潜规则吗?

  禁设最低消费 餐馆一肚子苦水

  在商务部和发改委发布的新规中,“包房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这些消费者诟病的所谓霸王条款,将从下个月起一并禁止。虽然最低消费取缔在即,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对不少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餐馆来说,设置最低消费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

  餐馆:不足十位,我们晚餐是一千,午餐是八百,

  餐馆:人均二百,一共就是四千,不管您来几个人都是四千。

  禁设最低消费,消费者自然是拍手称快,但是商家也有一肚子的苦水。据了解,最低消费一般都是针对在餐馆包厢用餐的顾客。北京某知名餐厅的一名前台就告诉记者,包厢所占空间较大,环境好,如果没有最低的用餐标准,人少的话,吃的也少,商家划不来。

  某餐馆前台:现在我们没有那么小的包房,我们大包房都已经订出去了,因为我们包房标准版的是十人的,所以我们要订就订十人的,我们不订五六位的。

  有商家还怕出现极端的情况,比如只有一个人用餐,点了一个菜,却要占个稀缺的大包厢,吃上几个小时,当然让人头疼。另外,另一家餐厅的服务员告诉记者,包厢服务好,也是设置最低消费的原因。

  某餐馆服务员:我们包间服务是一对一的,也有二对一的,而且还有专门的侍酒师,你要不想要这样的服务,那你选大厅也可以。

  担忧:最低消费可能换个马甲

  按照这个逻辑推测,最低消费似乎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取缔,商家很可能会通过其它的方式找平衡。广州市饮食行业商会秘书长倪弘,支持《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的施行,但他同时也担忧,最低消费可能会换个马甲,重新出现。

  倪弘:可能用其它的方式,比如增加一点服务费啊,或者茶位之类的什么费用,它有没有什么合理的地方,不合理的地方,我们在这里也不好多说。

  其实,在全国范围的《办法》出台之前,多个地方也都有过取缔最低消费的做法,但结果往往是运行一段时间后,规定就形同虚设。要么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价格看似低了,但是服务差了,菜量少了。

  律师:最低消费侵权 商家调价合理

  那么,最低消费真的是市场行为,而非霸王条款吗?知名维权律师邱宝昌并不这么认为。

  邱宝昌:最不公平最不合理的就是设置最低消费,因为最低消费实际上它是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为了达到最低消费,可能去消费本来不需要的东西,结果就造成了浪费。

  邱宝昌同时提醒,虽然最低消费是违规行为,但是如果商家对菜价或者菜量做出调整,只要是在消费者知情的情况下,就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不得干涉。而对于最低消费的禁令,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难题,那就是消费者的维权问题。不少消费者表示,即使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也不会选择维权。

  消费者:维权的话,毕竟我觉得个人力量太小了,而且程序又麻烦什么的,我们都没有去过。

  打破潜规则,行政部门要有所作为

  的确,对消费者来说,维权面临着取证等多方面的困难,同时还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对此,邱宝昌认为,要让最低消费禁令真正打破餐饮业的潜规则,关键在于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而最有效的途径是让行政部门有作为。

  邱宝昌:单独靠消费者打官司,我认为不光成本高,往往也做不到。为了三块钱、十块钱打官司,得不偿失。所以,就不应该鼓励消费者都去打官司,但要鼓励消费者去举报投诉那些违法的经营者,顶风作案,有明确规定仍然去违反的,相关部门就应该根据消费者的举报去查处。

编辑:于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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