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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回归“信息中介”本质 后天依然美好

2016-08-25 10:57: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的借贷余额超过6200亿元,比2014年末增长近500%。对此,网贷平台借贷上限到底是多少成了最近的热门话题。今天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给出了明确答案: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是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是500万。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说,额度设置基于三方面考虑。

  李均锋:第一,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定位的需要。现在服务不足的,主要是个体经营者、个体消费者、小微企业、农民等,他们小额的融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的满足,那么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它的定位就是要解决传统金融机构中不能被覆盖的这类需求;第二,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的技术,从目前来看,在风险控制和信息搜集上也只能定位为这种小的融资需求,大的融资需求,几千万上亿的,没有现场的实地的调查和风险控制,是解决不了大额资金需求风险控制的问题。第三,从国际惯例来讲,美国也好、英国也好,他们现存的比较规范的网络借贷机构,他们的定位就是小额。

  有分析指出,我国现存的网贷机构,做小额资产端的,多数经营良好,做大额资产端的,往往参与到房地产等限制性行业,触及监管底线。360金融信贷业务负责人贺志强认为,设定额度,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对网贷行业来说是件好事。

  贺志强:监管是一个导向,(这样)防止过度授信。很多平台现在为了扩大业务,他们也无所谓,你在其他平台有借贷也没关系,我有收入就可以了。但如果一个人一个月工资只有几千块钱,他借了100万,你还要再借他100万,那他就还不起了,那就是一个很大的风险。有的网贷平台积累下来后,有可能系统性地爆发。

  除了行业规模增长势头过快,一些网贷机构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等行为,导致“卷款”、“跑路”现象频发。这次,《办法》明确界定网贷的定位,并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

  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第一方面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许“网贷”机构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进行非法集资等。第二明确网络借贷机构是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了,或者是满足不好的广大群众的资金需求提供服务;第三方面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经营的要求。

  《办法》规定,对那些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行为的,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市场广泛关注的问题:网贷行业到底由谁监管?李均锋介绍,未来将实施“双负责”原则。

  李均锋:总的原则,互联网金融或者说P2P网络借贷,不是哪家监管部门、哪个监管主体一家能包打天下的,必须实行一个协同的、共同的监管。我认为最重要的两个主体,明确提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网络借贷机构的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和日常的行为监管,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就是各地的金融办、金融局负责“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机构备案、登记,包括“网贷”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

  李均锋表示,监管细则的出台,是为了把网贷行业引回信息中介、小额分散、服务实体以及普惠金融的本质。为避免对行业造成较大冲击,《办法》安排了12个月的过渡期,通过自查自纠等方式,让从业机构有一个逐步回归的过程。

  关于这一话题,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进行了解读。

  刘胜军:这一次《办法》的出台虽然姗姗来迟,但是它的意义重大,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从去年以来,P2P行业出现了非常多的问题,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了这样一个监管规则的出台。从监管的内容来看,引入第三方的监督对于P2P行业的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另外一个值得肯定的做法是,和第三方支付相比,P2P行业没有设定牌照,而是采用负面清单或者底线监管的方式,这是一种非常值得肯定的进步。

  在监管方面,对借款金额的限制引发了较多的关注,从表面上看,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限制,但是从P2P行业的本质或者实践看来,大量的P2P公司已经设立了一定金额的限制,而且大部分都是小额的,所以对于P2P行业来说,限制金额可能是有必要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也可能会根据情况调整限额。

  地方金融办在一线的监管中可能会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一定要看到,这样的监管实际上会让P2P行业在未来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作为一种重要的商业模式的创新,P2P行业利用互联网技术,让普通的个人能够与其他的小额借款之间直接发生借贷关系,它对于中国发展普惠金融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制。而且从实践效果看来,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经过这样一次调整、一次洗礼,P2P行业的后天依然是美好的。

  经济之声:经过这样一次洗礼,P2P行业未来是不是就是要走小这条路?

  刘胜军:交易的金额小并不代表这个平台做不大。例如阿里做小贷,贷款的金额也不大,但是它每年能发放100亿甚至几千亿的贷款,实际上这就是互联网的优势。如果我们能够利用好互联网的技术,虽然单笔金额很小,但是这是一片蓝海,所以我们不要因为单笔交易金额小,就认为这个行业没有潜力,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经济之声:从目前P2P的借贷行为看来,其风控的优势在哪里?

  刘胜军:P2P的风控也会涉及到传统银行必须进行的尽职调查,P2P的本质就是金融,但是它也可以通过一些非常创新的做法来解决或者降低风险。另外,由于消费者行为的互联网化,包括社交媒体的兴起,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利用社交媒体来评估借款人,而这些新的风险评估的方式恰恰是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所擅长的,这是一个值得大力挖掘的空间。

  未来P2P竞争力可能不在于规模,而是你能否以非常创新的方法来准确的评估客户的风险,这是我们未来创新的焦点。

编辑:昌朋淼

关键词:P2P;网贷;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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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在会上介绍,该办法规定了同一借款人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2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同一个平台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100万,同一个企业组织在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上限为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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