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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营改增”应让利于民 企业不可忽悠消费者

2016-07-29 10:52:0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7月29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营业税改增值税”在全国推开实施,已经有近3个月的时间。这项改革本意是减轻企业税负,但是在落地过程中,却有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记者近日了解到,国家发改委责成北京、上海、辽宁三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了实施上述行为的6家企业,开出共计1200万元的罚单。

  据发改委价监局的消息, 5月1号“营改增”实施后,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上收到的相关举报激增。部分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在原有包含了“营业税”的价格基础上,直接按增值税税率涨价,误导消费者认为“营改增”是“营加增”,也就是营业税加增值税。

  对此,发改委组织执法检查,查处了6家典型违法企业,分别处以200万罚款。这6家企业是: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恒隆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新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和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

  发改委价监局市场价格监管一处主任科员曾川介绍说,这次查处的企业主要涉及房地产租赁和酒店两个行业。

  曾川:五一之后,12358价格监管平台收到了大量关于营改增的举报,比之前有显著提高,主要集中在服务行业,特别是房地产租赁和酒店行业。这两个行业跟消费者密切相关,所以这两个行业出现大量举报也有它行业的特点。

  以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为例,在“营改增”之后,酒店向顾客贴出公告,宣称要加收“增值税”,在原售价不变的基础上,直接把酒店的菜品价格提高了6%。

  针对这样的行为,价监局副局长卢延纯告诉经济之声记者,企业有自主定价的权力,但是涨价的理由必须真实,不能虚构捏造,误导消费者。

  卢延纯:定价权在经营者,经营者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和自己经营的情况来进行调整,这个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的核心在于,你把征收增值税和涨价之间挂起钩来,把营改增当成了你涨价的理由。

  实际上,“营改增”并没有像这些企业所宣称的那样,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中国饭店协会6月份对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结果发现,“营改增”后,有70%的饭店已经出现了实际税负的下降,下降幅度在7%-26%之间。

  卢延纯透露,下一步,针对“营改增”的落实执法检查将继续进行。同时也欢迎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监督。

  卢延纯:下一步还将组织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12358价格平台上举报的涉及营改增的价格违法行为继续进行调查。如果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作出处理。

  “营改增”政策落地之后,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部分企业以“营改增”为借口,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国家发改委快速出手,查处了6家“浑水摸鱼”的典型企业,给每家企业开出了200万的罚单。

  这6家企业,既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云南皇冠假日酒店和北京金融街丽思卡尔顿酒店这样大名鼎鼎的酒店企业,也有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沈阳恒隆地产有限公司、北京新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这样名不见经传的房地产租赁企业。这些企业“浑水摸鱼”手段,无一例外地以“营改增”为名,行涨价之实。理由是“税务部门多收了我的增值税,我涨价也是迫不得已”。

  而实际上,这些企业只告诉了消费者一半的真相,增值税确实是多收了,但是营业税却直接取消了。“营改增”这个“改”字很重要,政策带来的税负变化是两方面的:先是取消了营业税,然后才是加收增值税。而且,这项政策的初衷就是要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

  “营改增”实施以来,目前正在朝着既定目标迈进。以饭店行业为例,中国饭店协会6月份对重点企业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营改增”之后,行业的税负总体是减少的。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高达40%,即使是一般纳税人,也有70%的企业税负下降幅度都在7%到26%之间。而这次被法的6家企业中,竟有三家来自饭店行业,反差效果让人大跌眼镜。

  一边享受着“营改增”带来的税负优惠,一边却以“营改增”为借口者抬价。如此“浑水摸鱼”式的小聪明,说轻点是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往严重了说,是向公众释放错误的信号,让不明就里的人误以为“营改增”是“多收税、涨价格”,从而对好政策起到了“打闷棍”的坏作用,伤害了政策形象,甚至影响了政策的推进。

  诚然,作为市场主体,企业有自由定价权。但是如果让“营改增”政策为涨价“背黑锅”,为消费者的埋怨买单,显然是打错了算盘。这次发改委出手查出6家企业,将为“营改增”的政策环境激浊扬清。而6家企业树立的反面教材,相信也会让更多企业警醒:“营改增”容不得“浑水摸鱼”。

  “营改增”不是“应该增”,而是让利于民,国家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企业也应该给消费者以实惠, 一些企业反而借机忽悠消费者,向消费者多收费。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此进行了分析与评论。

  刘俊海:设计营改增制度的本意是降低企业的不合理税负,实现税收公平,同时降低消费成本,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从效果来看,在营改增之后,行业的税负整体上是减少的,70%的企业税负的下降幅度都在7%到26%,但是有一些企业浑水摸鱼,一方面吃营改税的肉,另一方面砸营改税的锅,这就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第一,这严重玷污了营改税改革的形象,给大众造成误解。第二,它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第三,这种浑水摸鱼的做法会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也会导致企业纷纷涨价,最终影响了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发改委对于这些浑水摸鱼的企业勇出重拳,一方面狠狠制裁了这些不诚信的企业,另一方面也向其他企业发出了一个信号,告知大家失信成本会大大提高,失信的收益会变成零,甚至变成负数,所以这种处罚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市场效果都是有机统一的。

  最后,我也建议国家发改委除了处理这些违规的失信企业之外,还要刚柔相济的发挥行政监管的作用,一方面搞好行政处罚,稳准狠的处罚失信企业,另一方面要运用柔性的行政方法避免其他企业重蹈这些失信企业的覆辙。

  消费者该怎么办?我们倡导消费者应理性维权,在法制的轨道上捍卫自己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如果遇到浑水摸鱼的企业,我们的消费者要理直气壮的和企业进行协商和谈判,告知企业尊重自己的三大权利,告知企业营改增制度设计的真实含义。

编辑:昌朋淼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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