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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清: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个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2014-03-03 13: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导读】全国两会聚焦个税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去年提案“按家庭征税”,得到的回复是“条件还不成熟”。经济之声评论:期待差别化税收尽快落实。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个税问题是最近几年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和公众的讨论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去年提交一份关于个税的提案,他建议把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上调到6000元,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个人或按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并考虑家庭的实际负担。

  最新消息是,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就李书福的提案给出书面回复,大意是“依照目前实际情况、技术水平,还不能允许纳税人按家庭申报纳税。”今年,李书福在全国政协会议上还会提交和个税改革相关的提案,这次依然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税率。

  一直以来,关于“我国人均税负是不是太高”一直存有争议。统计显示,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近2/3来自中低收入家庭,所有流传着一种说法:现在个人所得税已经沦为“工薪所得税”。我们经济之声的特约评论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就认为,目前中国的税负集中在中等收入和中下收入阶层,富裕阶层的税负相对外国来说显得太轻了。公众不仅希望继续提高起征点,更呼吁从分类向综合征收迈进。社会上类似于“按家庭征收个税”的呼声并不少,为什么说目前条件还不成熟?相信这是大家都很关心的话题。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清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我们来看一下李书福去年提交的提案。他认为,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征收个税既能充分考虑一个家庭的实际支出情况,也使获得同样收入的家庭交同样的税,从而能更好的体现公平的要义。出发点看上去不错,为什么国家相关部门回复说"条件还不成熟"?未来有没有可能以家庭为方式计征个税?

  朱清:这得从我们国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谈起,我们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它最主要的征收方式是叫做源泉代扣代缴,就是纳税人不用到税务机关去添申报表去交税,都是各个单位支付所得单位代沟代缴,你像我们的职工都交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但是那个职工也没有添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都是单位就是代沟代缴了,现在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一个它是分类征收,我们有11大类所得,工资、劳务报酬、稿筹等等。另外一个我们的特点就是刚才你们谈到的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家庭为单位征收就是比如说我们现在核心家庭,就是夫妻两个带一个小孩,现在夫妻两个工作的我们每个家庭的费用扣除标准就是媒体上通常讲的起征点是3500,夫妻两个加一块这个家庭的起征点就是7000了,但是有的家庭一个人上班,夫妻一方工作,另一方没有工作下岗、失业等等,这样的家庭实际上它的起征点就是3500,可是我们个人所得税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家庭的基本的生活开支这部分收入满足基本衣食住行,基本生活开支的这部分个人工资收入是不能被征税的,所以你看两个家庭,如果大家都是两口子都工作的话那么也无所谓,大家也都是7000的免征额,7000的扣除标准,但是如果有一个家庭是3500,一个家庭是7000,就显得不公平,所以我也听到了很多人呼吁,包括我们现在一些学者也都建议,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征收,因为国外有一些国家就是按照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但是这个问题你要怎么看?我听说你刚才谈到税务总局回复征收管理,这里重要的一点就是如果我们统一规定按家庭为单位征收,这样的话,首先我们各个单位源泉扣缴,但最后就需要补一个环节就是个人申报纳税,因为什么呢?你一个单位扣缴的可是一个人的收入和家庭的收入是不一样的,一个人的收入因为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都是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你收入高了以后,可能使用的税率就高了,所以这样的话以家庭为单位纳税和我们现在提出来综合分类相结合,实际上就要求一个,就是说需要个人申报纳税,那么个人申报纳税就需要一些配套的条件,一个就是个人的收入它有很多有工资、劳务报酬、利息等等,像这些收入你都要加总,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综合分类相结合,像美国就是采取这种,这需要有一个个人收入记不住怎么办?是不是需要社会给你支付所得的这些单位给你记,你上一年的收入我给你扣了多少税,这样你才能申报。第二个如果纳税员不遵从,他不报,我们税务机关是不是有办法通过各种途径能够掌握纳税人的申报,不然的话就是一些比较依法纳税的人他纳税,但是不遵从的人有一些偷税漏税行为的人,这样他就不纳税我们也查不到,这样的话纳税人之间就不公平,所以我们现在要积极的创造条件,为家庭申报或者为综合分类相结合的这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式创造条件。但从眼前来看,税务总局认为目前还达不到非常公平的没有遗漏的这样做到这种个人以家庭为单位申报。

  经济之声:核心问题就是申报方式,这种个人保税这种方式在咱们国家很难普及,运作起来成本可能太高了,所以说这种以家庭保税条件不成熟,既然不成熟的话,您觉得眼下我们可能采取的税制方面的改革措施有什么?

  朱清:这个我们学界也都提到,尽管我们以个人申报完全考虑这种家庭为单位不太容易,但是我们可以做一些修修补补的局部的调整,你比如说家庭我们现在还是以个人为单位申报纳税,单位代扣代缴,但是如果家庭成员有一方下岗失业没有工作,是不是可以凭借证明,劳动部能开的证明可以到他工作的单位,有工作的一方争取一个附加扣除,我们认为这个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比如说我的太太下岗失业了,那么我可以拿着她的下岗失业证明到单位里面可以再要求一个,比如说2000块钱、3000块钱的附加扣除,这样的话我的家庭除了我的3500扣除以外,我太太比如有一个3000元的附加扣除,那我的家庭也是6500的扣除,那么你的家庭是两口子工作是7000的扣除,这样更公平一些,可以进行,就是下一步刚才你也谈到,下一步我们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不是简单的提高什么起征点,比如说5000、8000,起征点应当随着物价的上涨不断的提高,但另一方面要考虑各个家庭的负担状况,有的家庭有下岗失业,有的家庭没有,有的家庭有重病人有的家庭没有,有的家庭可能双胞胎、三胞胎、多保胎,所以这些个性化的费用扣除如果加进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就会使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更为公平、更为人性化。

  经济之声:那么现在还有一种讨论,就是目前咱们国家的人均税负到底高不高?这个问题您是怎么看的?

  朱清:现在我们人均税负最近社科院我看到也有一个报告,就是我们谈到了这是大体上我们财政收入去年是12万9千亿,大数13亿人,大体上上交财政收入是1人1万块钱,是这么一个报道,但是这里面大家需要注意的就是我们这个财政收入并不是说是一个人人平均都上交1万块钱,这是一个大的数,我们现在的税收去年财政部目前公布的数字,去年我们的税收11万亿,大数,110500亿,那么占我们的GDP19.4。另外一点你要跟国际比较的话,因为国外社会保险的缴费,社会保险我们现在叫五险,也作为一种税收,我们国家目前还不是税,我们国家还是一种费用,如果你把五险的缴费也作为税收,我们算了一下,大体上大约占GDP24,这个你跟国外来比,国外的税收就是我们现在的税收加社会保险缴费大约要占到GDP40%-50%,所以你从简单的数字比较来看,我们国家的税负没有发达国家高,但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税负不能仅从这个比例也就是这个税收占GDP的比重,更主要的还是从财政支出上,就是你的税用于什么方面,如果说我们的税收100%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实际上你比例高一点,老百姓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你像瑞典,瑞典是一个收入分配很公平的国家,瑞典的基尼系数才0.24,我们现在的统计公布是0.47。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林双林认为:“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就是把工薪、股息财产所得和其他收入综合在一块征税,形式上类似于日本实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模式。对于综合征收的部分,应把所有收入进行加总制定统一的税率,而分类的部分则单独制定税率。”

  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张斌建议,个税改革应该更加体现以“人”为中心,综合考虑收入情况和负担情况。在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后,逐步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和差别化扣除模式,从而充分照顾到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指出,推进个税改革及征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从而达到公平税负,为我国市场经济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以调动一切劳动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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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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