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文史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央广财经评论 > 正文

重污染天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评:治霾需有“断腕”决心

2013-11-06 13:23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导读】环保部应对大气污染工作升温,重污染天气企事业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

  央广网北京11月6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虽然京津冀等地区还没有正式供暖,但是,环保部应对采暖季大气污染特别是雾霾污染工作已经升温。环保部昨天发布相关通知,建议施行重污染天气停办大型户外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此外,环保部明确表示,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上刑事手段。

  应对大气污染的办法,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一个是“躲”,一个是“打”。既然治理大气污染是一场持久战,只能采取躲避的方式,避开重污染天气。另一方面,对于增加污染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

  之所以要严打,是因为形势逼人。昨天,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3年度报告》时指出,目前中国大气污染比较严重,特别是雾霾天气几乎常态化。随着“大气10条”的进一步贯彻落实,通过5-10年的时间,按照“大气10条”的要求,大气污染的状况会得到改善。

  5-10年,时间不短,长路漫漫,呼吸不畅,这种滋味谁都不好受。前些天,河北的一位市长在一次会上就痛心疾首的说:“大气污染就像一块无形的石头,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抬不起头。”为解决空气质量问题,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也提到,减煤、控车、降尘要三管齐下。看来,管理层在对策上已经心中有底,只是要实施到位,还需常抓不懈。

  环保部昨天发出的《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也提到了重污染天单位可实行弹性工作制。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彬表示,弹性工作制在雾霾天气里,是对民众身体健康的一种保护。但就目前而言,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相对容易一点,企业难度要大一点,因为有的时候涉及到企业的利润,涉及到经济效益,涉及到产品的连续性等,所以还需出台一些具体实施的细则,规范企业特别是一些必须连续生产的企业。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杨雁霞

头条推荐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