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2月26日消息(记者唐婧)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银保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5日联合印发《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类银行保险机构发挥机构优势,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专家分析,《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市场正在逐渐形成。

 

《关于银行保险机构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发挥各类机构自身优势。国家开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要充分发挥优势,立足自身业务特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力度。此外,要把握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特点,分别提供与需求相契合的金融支持,探索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特点的担保方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说,《意见》的出台对于全面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重大意义。

“有了金融的全面支持,保障性住房的整个供给量会大幅增加,会平抑整个非健康的房地产市场。在平抑市场价格的情况之下,又可以带动房地产相关产业的增加,或者是相关产业的发展。”苏培科说。

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此次《意见》则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金融支持内容。从下发的对象来看,范围可谓广泛。不仅包括各类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也包括理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等。《意见》强调,除支持商业银行提供专业化、多元化金融服务,也要引导保险机构以及支持非银机构比如信托公司依法合规参与。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金融队伍”不断壮大,标志着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市场在逐渐形成。

严跃进认为:“不是简单局限于商业银行这样一个领域,其他的一些金融机构也是参与的,各种金融服务更加多元化,更加全面。我认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迎来了一个非常好的阶段,也就是相匹配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正在逐渐形成,正在健全。”

此外,《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发放的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计算“房地产贷款占比”指标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贷款”“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营贷款”“保障性租赁住房购买贷款”从“房地产贷款余额”中予以扣除。严跃进说,《意见》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做了更加细化的要求,具有更强的指导意义。

“其实此前也提到过了,为了鼓励商业银行更加积极去发放贷款,这些贷款发放出去也不会纳入到房贷集中度的考核,但是这个文件其实把这句话给展开了,银行发放贷款顾虑就会更小,所以这次这个文件写得更细,更具有指导价值。”严跃进说。

支持应该与规范并重。苏培科说,在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金融支持的同时,坚守风险底线不容忽视,“要避免又搞成这种民间融资、民间借贷、非法传销、非法融资,一定要避免,真正体现到这些资金要用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整个建设上,要避免市场的过度波动。”

编辑: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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