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7日消息(记者佟亚涛)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当地时间1月26日,世贸组织仲裁庭发布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认定由于美方没有履行世贸组织生效裁决,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以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中国商务部27日表示,本案胜诉具有重要意义。

 

这场争端案始于2012年5月,中国向世贸组织起诉美国对我油井管、铜版纸、钢制轮毂等产品实施的反补贴措施(案件编号:DS437)。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两审,2015年1月16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裁定中国在公共机构、补贴专向性、补贴计算外部基准等核心问题上胜诉,美国对中国出口产品采取的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美方纠正其违规措施。

“中国于2012年起诉,经过‘一审’(原审)、‘二审’(上诉)后,于2015年胜诉。但是胜诉后,还面临后续执行的问题。”亲历本案的中国律师李政浩说。经世贸组织仲裁员裁定,DS437案合理执行期为14个月零16天,到期日为2016年4月1日。然而美国商务部执行裁决的工作一直进展缓慢。

鉴于美方没能在合理执行期内执行世贸组织裁决,中方于2019年10月17日向世贸组织提出贸易报复授权申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WTO上诉机构前主席赵宏解释说,如果败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执行WTO裁决,申诉方可以依据申诉方损失申请向败诉方执行贸易报复,通过仲裁确定贸易报复额。“如果败诉方没有完全履行争端裁决报告的话,申诉方可以要求进行中止减让裁决,也就是贸易报复水平的裁决。”

美方反对中方提出的报复水平,案件进入贸易报复水平仲裁。在仲裁过程中,美方试图将报复额压低到1亿美元,中方据理力争。2022年1月26日,世贸组织仲裁庭发布裁决,认定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每年可对美方实施6.45亿美元贸易报复。“世贸组织仲裁庭驳回了美方提出的大部分抗辩和借口,最终裁决的报复水平接近中方提出的有理有据的报复水平,所以我们认为,这个结果对于中方来说是符合预期、比较理想的。”李政浩说。

赵宏告诉记者,中方可以通过合法的、有授权的对美产品加征关税,实施贸易报复,维护合法权益。不过在当前中美双边贸易关系下,是否实施、如何实施贸易报复,还需要考量。“这个裁决无论如何都是法律上的胜利。裁决结果本身表明,各方于25年前达成的乌拉圭回合协议基础上形成的两级审理的争端解决机制仍然在发挥作用,多数成员仍在按照规则办事。”

本案经过原审专家组审理、原审上诉、合理执行期仲裁、执行之诉专家组审理、执行之诉上诉、贸易报复水平仲裁等程序,历时近10年,是中国经历世贸争端解决程序最完整的一个案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介绍,这是中方在世贸组织第2次获得对美贸易报复额。此前中方在诉美反倾销措施世贸争端案中获得对美35.79亿美元的年度贸易报复额。6.45亿美元的报复额,也是历史上第6大贸易报复额裁决。

“世贸组织的裁决再次向世界表明,美国是多边贸易规则的破坏者,中国胜诉有力维护了多边贸易体制,意义重大。”高峰说,“希望美方不要再寻找任何借口,立即采取行动,纠正在对华贸易救济调查中的错误做法。中方将密切关注美方后续执行措施,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以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

近年来,美国和欧盟等多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限制从中国进口产品。数据显示,2010年至2020年,全球对中国发起759起反倾销调查,159起反补贴调查和202起保障措施调查。中国企业如何保护合法权益?赵宏建议企业重视运用国际贸易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一是建立法律团队,加强产业间合作,化争端于未然;二是遇到国外贸易调查主动应诉;三是积极向主管部门反映问题,请求政府通过双边磋商或采取多边行动,维护企业权益。”

编辑: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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