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8日消息(记者夏青)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金融租赁行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高质量发展,同时增强风险管理效果,提升风险监管工作质效,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规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形式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明确了专业子公司境外项目公司的相关监管要求。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变化和业务探索的不断深入,金融租赁公司以项目公司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市场基础不断完善,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管理难度也日益增加。出台《办法》也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金融租赁行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高质量发展,同时增强风险管理效果,提升风险监管工作质效。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金融租赁既可以帮助大型企业降低成本,也能帮助中小企业提升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主要通过向一些航运企业、大型设备企业、航空等这些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来支持这些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更好保持发展。同时它也将中小企业作为重要的服务对象,支持中小企业提升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

中国银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至2020年末,金融租赁行业总资产3.54万亿元,同比增长8.59%。

万亿规模的行业,风险如何管理?此次《办法》中要求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遵循并表管理原则、穿透管理原则管理项目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机制,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同时,明确项目公司对应关系、股权转受让、清算关闭、境外管理型项目公司职能、层级等具体要求。

不过,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看来,金融租赁公司还是要回归融资租赁本源,突出“融物”特色,才能真正降低风险。郭田勇说:“未来租赁公司还是要做真租赁服务,不能是仅仅以融资性租赁为主经营,因为这块本质其实是一种类信贷类业务。只有做真正租赁,也就是我自己有东西租给你,我向你收租金,这样才能够真正控制风险。”

《办法》中还明确了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在境内哪些区域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加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配套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金融租赁公司取得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格后,可以在境内保税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境内区域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董希淼说,这正是为了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自贸区、自贸港刚开始建设,这些大型设备,船舶、工程机械、车辆这些的融资租赁需求会更强烈。这样能够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而郭田勇认为,只有这样结合国家经济政策新的方向布局,金融租赁公司才会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

编辑:郑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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