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2月8日消息(记者张鸿昊 成都台记者崔化军 石良)目前,成都正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城市平稳运行。2月6日,成都出台了《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发展新经济新业态等六方面,给出20条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首先明确了将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力度,要求各单位各企业切实履行法定防疫责任,建立复工备案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确保防疫和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方面,对原辅材料、生产设备等应急物资开辟物流“绿色通道”,将重要防疫物资、应急性生产生活物资、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

  《政策措施》提出,将对参与疫情防控企业给予补贴。其中明确表示,疫情期间,对市上确定的参与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按物流费用、员工防护费用分别给予50%、合计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参与保供、疏通农产品等供需的重点批发市场,减半征收经营户的入场交易服务费,也就是交易佣金,减收部分由政府补贴,每个批发市场补贴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对新增产能项目“一窗式”48小时内办结审批,对按要求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技改设备投资予以50%补助。

  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制定过程中,还广泛征求了市场主体等意见,意见主要集中于减免税费、缓减免社保和公积金、物流补贴、物资保供、减免房租等方面。

  《政策措施》要求各区(市)县支持企业依据防疫物资储备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复工复产。对安全复工复产企业的防疫体系建设投入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为降低企业用水用能等负担,《政策措施》给出了详细的补贴措施。鼓励水、电、气、网络等经营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市财政按区(市)县政府实际补贴额的40%给予补助。对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疫情面前,如何为中小微企业纾危解困?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管部将专项安排10亿元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辖内金融机构发放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防疫相关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银行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可采用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

  《政策措施》要求,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将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50%的贷款贴息。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政策措施》提出,将合理分担金融机构疫情贷款损失,金融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市财政给予30%的补助。

  在援企稳岗方面,成都也有多项举措。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及经营主体,适度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企业职工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不受影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此外,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对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有关协会还提出减免服务业企业租金等意见。对此,成都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部分意见在《政策措施》中也得以体现。成都将减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休闲娱乐、餐饮住宿、旅游商贸、康体美容及相关制造行业资金负担,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由其他市场主体建设运营的物业,鼓励商协会倡议业主与承租方共度时艰、协商减免缓企业租金。各区(市)县可对减免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此外,成都还将重点围绕互联网医疗、智慧康养、远程办公、虚拟社交、网络游戏、在线教育等新业态,发布疫情防控产品(服务)新经济企业能力清单,培育新经济业态和消费新热点,打造经济新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