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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新政发布 落户入学与商品房同权

2017-09-21 16:1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9月21日消息(记者王梦妍) 2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9月30日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随即住建部表示,将支持北京上海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并力争推广。

  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五年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通过加快房源供应,提升建设品质,公平合理分配,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有效推动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

  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83日,住建委网站发布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制度表示支持和赞同,认为是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同时,针对《办法》中一些具体细节问题也进行了讨论,主要集中在单身年龄30周岁、离婚及转出住房记录限制、东城西城区房源、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办法》将共有产权房定在了保障房性质上,不允许未来转为商品房(以下简称转商)。即,共有产权住房政府所有的份额将不得出售。

  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规定,购房者取得共有产权房产权满5年后,跟代持机构协商,将所有产权统统出售给下一个拥有资格的个人,该房子转变为商品房。

  目前《办法》将此修改为,政府持有部分产权不能出售,在市场上流转的将只能是个人部分产权。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抑制共有产权房的炒买,做到“房住不炒”,尽量满足中低收入刚需人群的住房需求。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个突破,借助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可以有效降低住房所有权进入门槛,显著提升家庭购房支付能力,增加了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提高住房自有自住比率。

  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清晰”的特点,也为家庭持续增持产权份额提供了空间和路径,有助于鼓励家庭通过自身努力逐步积累财富,避免福利陷阱;“责权明晰”的特点,对家庭是否具有转售、转租权利,以及如何分配由此产生的收益做出了清晰界定,压缩了寻租空间,改善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性。

  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从今年供地结构来看,北京市共有产权房的用地大增,而商品房用地则相对历史平均水平减少,同时,共有产权房92.3%位于五环以外,且绝大多数户型面积在90平米以下,因此对于中低收入刚需人群来讲,共有产权房是个福音,但对改善性需求群体而言,适合他们的商品房供应将减少。

编辑: 易珏
关键词: 共有产权;落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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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新政发布 落户入学与商品房同权

《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在落户、入学上和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