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文史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央广网财经 > 财经滚动

证监会回应机构改革、防范新股配售利益输送等问题

2014-01-25 09:02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财经北京1月25日消息(记者丁玲娜)在证监会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舆论热议的问题——证监会将调整机构设置、注册制改革过渡期发审委何去何从、新股配售为利益输送留下空间等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一一做了回答。

  证监会机构调整方案已上报主管部门

  近来关于证监会机构调整的报道频频出现,有的甚至对合并撤销的机构都做了具体预测。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机构改革总的思路是减少事前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提高监管效率,职能和内设机构调整为监管转型提供保障。邓舸透露了相关进展。

  邓舸:目前我会职能和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已上报主管部门,待批复后,积极稳妥推进,相关情况也会及时公布。

  改革过渡期内发审委继续依法履职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发审委何去何从备受关注。发审委是否会在2015年撤销?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应,自1993年设立发审委以来,发审委在贯彻三公原则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注册制条件下,发审委的职能定位如何排布调整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邓舸:注册制的改革实施需要一个过程,且须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在改革过渡期内,发审委将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要求,继续严格依法履职。

  对新股配售中的违法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

  改革新股配售方式是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但IPO开闸至今暴露出不少问题。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再次重申了证监会的监管原则,为了防范新股配售的利益输送和暗箱操作,除了规定不得向关联人群进行配售以外,还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依法披露配售原则等信息。

  邓舸:证监会将根据新股配售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新股配售的过程监管、行为监管、事后问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版权说明: 转载须经版权人授权并注明来源。联系电话:010-56807262

编辑:贾国强

头条推荐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