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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破冰尚需政策细化 须关注农民利益

2013-11-14 06:2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说两句  分享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对此,不少网民指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些提法是三中全会亮点。有迹象表明,未来土地政策将更加关注百姓利益,有望允许农地自由流转,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收益。当然,农村土地流转错综复杂,如 何 细 化 执 行 和 引 导 将 备 受 考验 ,为此,地方上不妨积极探索,先行先试。

  将更加关注农民利益

  网民“黄普磊”说,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三中全会一大亮点。这是农民宅基地、责任田私有化的一个信号,因为只有私有化、可买卖,宅基地和责任田才能称之为财产。中国农民宅基地 、 责任田将会像市民房产 一样,拥有数十年可自由买卖的产权,它给中国带来的变化将是巨大的。

  网民“刘杉”认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一提法,意味着未来将更加关注农民利益,除了建设城乡一体化经济外,更有望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改革,实现同地同权。

  微 博 用 户 “ 周 林 生 体 改 ”说,农民的财产主要是土地,而城 市 发 展 免 不 了 要 征 用 农 村 土地,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就必须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解决农民的市民化待遇问题。同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不能再搞“身份歧视”了。

  农地流转有望破冰

  网民“程啸”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到了“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否意味着会改变现行的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局面,允许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一样,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即所谓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

  网民“陈辉”说,都在说集体土地流转,但是谁能够说清楚什么流转、怎么流转、如何保障农 民 利 益 、 政 府 角 色 等 很 多 问题,满眼望去依旧空白,仍需实质突破。

  网民“郑风田”认为,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就应该打破目前的各种障碍,让农民的财产真正为农民带来收益。农民拥有的最大资产是土地,通过确权颁证,应该允许农民进行抵押贷款,进行出租转让。应该逐步缩小征地范围与面积,允许农民带地迈向工业化与城镇化。

  如何细化执行备受考验

  网民“老蒋和小梁”说,关于农村土地入市和自由流转,国家应考虑其地域和经济基础不同等各种因素而制定相关政策,不能一刀切走太快。

  网民“刘杉”说,此前舆论对农村土地流转改革方案多有议论 , 目 前 确 权 问 题 应 该 已 经 明确,接下来是如何具体操作,问题关键在于,一是农民土地所有权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二是土地流转收益能否交到农民手里。目前农村缺少法制环境,集体土地在转让过程中如何不会被少数人操纵,需要做出制度保障。同时还要考虑到土地流转过程中可能出现一些社会问题,如土地集中是否导致财富分配失衡,失地农民能否确保社会安置,避免出现流民等。

  微博用户“华纳陈艺”说,三中全会提出要增加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收入,本身是个好的政策,但如何细化执行和引导将备受考验。农民如果受文化水平的影响、地方势力的干预和一时利益的冲动而将土地卖掉,却又无法适应城市的生活,那么将严重影响今后的生存能力。

  (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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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吉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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