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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最新数据 “全国一张网”已铺开

2016-10-18 12:30:00 来源:央广网

  【导读】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两周,全国已换发56万张“五证合一”执照;今年前三季度,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33.6万件,其中虚假广告案件占比45.8%,创近年同期新高;前三季度,消费投诉量和增幅达到近五年来最高值。另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于年底正式启用。

  央广网北京10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于法昌在会上发布了全国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监管和市场消费环境的有关情况。这些数据对我们的经济生活会有哪些影响?

  今年10月1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正式实施。所谓“五证合一制度”,就是以前设立企业,要办齐‘五证”,需要跑多个部门、填一沓表格,现在改为申请人只需在一个窗口、填一份材料,就可以把市场监管、质监、国税、地税、人力社保、统计等多个部门的手续一次办好,拿到一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就可以开业经营了。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于法昌在会上介绍,截至10月13日,全国已换发56万张“五证合一”执照。随着“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继续完善,投资创业的便捷性也相对提高。三季度,网民对市场准入环境的正面评价比例高达83.2%,其中,55.9%的网民认为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大幅减少了企业创立时的制度性成本。

  从最新发布的数据来看,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进一步激发了市场的活力和创造力。前三季度,市场主体呈现加快增长态势,同时市场主体的增加也带动了就业量的上升。前三季度,全国新登记市场主体1211.9万户,比去年同期增长13.7%,平均每天新登记超过4万户。目前,全国各类市场主体达到8371.6万户。其中,新设企业增长势头旺盛。

  于法昌:前三个季度新设的企业达到了401万户,平均每天新增的企业1.46万户。大家回想一下,2015年平均新增的企业是1.2万户,今年前三个季度已经达到了1.46万户,这表明社会投资创业的热情依然很高。全国各地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实有2亿9千7百万人,比去年年底增加了1666万人。各地新设私营企业也更多的是小微企业。第三季度新设小微企业开户的时候,每个小微企业用工是6.2人,现在每户用工达到了7人,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就业。

  据了解,此前还存在注销程序复杂,花费时间较长等问题,对此,工商部门已在多地开展了退出企业试行“简易注销”试点,以方便企业退出。在注吊销便利化之下,注吊销企业数量也快速增长,一些僵尸企业也能更快地退出市场。

  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注吊销企业合计116.3万户,同比增长90%。其中,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市意愿有所下降。前三季度,钢铁、水泥、船舶等五个产能过剩行业新设企业4768户,同比增长13.3%。同时,注销企业数量同比下降51.1%。房地产业发展继续回升,新设企业9.4万户,增长47.0%,比上半年43.6%的增速又有提高。金融企业发展趋缓,增速有所回落,前三季度新登记金融业企业4.4万户,同比下降13.0%。

  关于这个话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分析:

  经济之声:企业主体的增加对经济发展有哪些影响?

  刘俊海:第一,成就了草根阶层的双创梦想,注册公司手续简单了,而且过去是实缴资本制,现在实行认缴资本制,而且还放松了公司住所的弹性化要求,废除了年检制度,建立了年报制度,而且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当老板容易多了;

  第二个,是创新的商品或者是服务促进了消费的升级,挖掘和满足新兴的消费需求;

  第三个,创造了就业,吸纳了劳动力,于法昌主任提出来,就是小微企业平均雇佣规模也在七人左右;

  第四个,就是鼓励了竞争有助于打破垄断,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市场主体多了以后消费者多了选择,企业为了增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就得不断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第五个,形成了投资拉动消费,消费又返回来促进投资的经济增长的驱动的双动发动机,我认为这就是破解经济下行压力的“金钥匙”。

  经济之声:这些数据反映了我国经济的哪些新进展?

  刘俊海:有助于确保企业优生优育,有助于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第二个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方面。僵尸企业有序快捷退出市场,是前三个季度的一个亮点,我认为过去僵尸企业很多情况实际七八年,甚至十来年都不开展交易活动了,僵尸企业的有序退出,维护了交易安全,有利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市场应当具有吐故纳新的功能;

  第三个方面的新进展,我认为是实体经济越来越受到高度的重视,从一组数据来看企业发展趋缓,增速回落,前三季度注册金融企业是4.4万户,同比下降了13%,我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为什么?因为经历了去年的一些私募投资公司,包括有限合伙企业违约甚至跑路的野蛮生长以后许多的投资者开始成熟了,开始把眼光更多的放在实体经济上,而不是为了赚快钱去盲目的从事这种民间的借贷,或者P2P的互联网金融活动,我认为回归实体让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我认为是一件好事;

  第四点我认为就是商事制度改革顺乎民意,非常接底气,我认为这种基于市场规律,基于法制规律的制度创新,也是我们市场经济的一个竞争力,也是我们市场经济的软实力。

  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除了放权之外,也同样离不开政府的主动作为与引导监管。前三季度市场监管情况如何?

  于法昌介绍,随着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企业主动公示信息的意愿提高,主动公示即时产生的股东出资、行政许可等信息不断增加。截止9月底,全国累计有736.9万户企业公示了1693.6万条即时信息,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4倍和2.6倍。

  到9月底,全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498.2万户,其中企业457.2万户,工商部门在银行信贷、参与招投标等方面对这些企业进行了限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最高法提供的303万名“老赖”依法进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任职限制,共计66954人次。

  前三季度,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3.6万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2%,案值41亿元,下降19.1%。主要特点,无照经营问题大幅减少。但在案件总量中仍居第一位;互联网领域违法问题大幅提高,前三季度,查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案件5294件,同比增长83.8%,其中,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问题较为突出。还有虚假广告案件占比45.8%,创近年同期新高,其中,涉及农资、生活美容、美体、休闲服务、服装、服饰及医疗器械的虚假广告较为严重等等。于法昌在会上介绍了,虚假广告出现明显增高的原因。

  于法昌:虚假广告的问题也是一个多年的顽疾。我在广告公司工作的时候是20年前了,那时候就有虚假广告,每年也是屡禁不止。地方的广告制作成本也不是很高,另一方面虽然对他进行了一定的处罚,但是他的利润空间还是很大,更多的是一种利益的驱使,确实是屡禁不止。这些年应该说好了一些,广告违法案下降了,但是虚假广告这一单项在整个广告案件中占比还是比较高的。所以我们司法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虚假广告包括其他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工商总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从近三年的变化趋势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比重也呈上升趋势。

  这些数据对我们的经济生活会有哪些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对相关问题做出了点评:

  经济之声: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前三季度,互联网领域违法问题大幅提高,其中,违法广告和不正当竞争问题较为突出;还有虚假广告在广告案件中的占比创近年同期新高点,其中,涉及农资、生活美容、美体、休闲服务、服装、服饰及医疗器械的虚假广告较为严重。违法广告和虚假广告的区别有哪些?

  刘俊海:按照《广告法》的第9条来说,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做广告的,这是违法广告;另外,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广告也是违法广告,还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也是违法广告;还有这种妨害社会公共秩序,败坏公序良俗的广告这都是违法广告。

  对虚假广告按照广告法第28条主要是指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比如说商品或者无误根本不存在愣说存在无中生有的广告,这个也是虚假广告,另外产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份、价格、生产地、有效期等等,这些如果信息和实际情况不符,而且对于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决策有实质性影响也是虚假广告,总而言之我个人觉得做广告的人应当记住,一定要量力而行,适度承诺,吹牛也要上税,这就是虚假广告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原因。

  经济之声:发布虚假广告得主体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裘叶:第一,是行政责任,发布了虚假广告,工商管理部门首先要求其停止使用,停止发布;然后要求其消除影响,同时会处以相应的罚款,再严重一些可能会吊销广告组或经营者,或者发布者的营业等等,包括撤销广告发布人的相应资质;

  第二、在刑事方面,国家刑法规定了一个虚假广告罪,也就是说如果广告发布时做了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将会处以刑事上的处罚,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拘役,或者是单处罚金等等;

  第三、是民事责任,广告法,消法当中都明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广告主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营者和发布者他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身份、信息等等,消费者可以要求他们先行赔付,特别是我们原来关注到的比如说,像广告代言人这些情况下,它如果代言相关生命健康的商品和服务的话,那他也是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的。

  经济之声:消费者如果发现商家发布的广告是违法的或者是虚假广告,是不是可以要求发布平台先行赔付?

  裘叶:先行赔付是有一定条件的,首先我们要进行相应的审核,也就是说这个广告是否是虚假广告需要一个认定的过程,如果认定确实成立的情况下,首先它的责任承担主体是广告主,如果发布平台或者经营管理者提供不了广告主的相应的真实情况,那它需要先行垫付。

  经济之声:目前《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虚假广告都已有明确规定,为什么这些广告还是反复出现,屡禁不止?

  刘俊海:违法成本低,违法收益高,而且违法收益高于违法成本,所以不少人愿意铤而走险。第二方面监管还是有一定的漏洞,有一定的盲区,主要是体现在随着互联网广告铺天盖地的发展,对于广告监管方来说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和压力,因为这种互联网的虚假广告24小时全天候,无时而不在,无处而不在,那么当然要打击,但是打击需要监管责任。

  另外,从监管体制上来看,有些特殊的商品的广告监管我们实行“双轨制”,也就是在广告发布之前,比如说像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事先批准,广告投放以后工商部门负责事中和事后监管,那么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只能负责事先审批,不能负责事中和事后的监管,就使得食品药品部门和工商部门的司法资源不能有机的衔接起来。

  第三个原因还是法律责任规定的比较轻,处罚的力度不够。除了刚才裘律师所说的行政罚款之外,其实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用的不是很普遍,我个人认为将来有必要打通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打通虚假广告和惩罚性赔偿责任之间的边界,凡是有虚假广告的就得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1+3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就要承担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10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当然最后第四个原因这种虚假广告屡禁不止,还是和我们广大消费者看广告的时候不理性有关系,经常出现这种占小便宜,吃大亏的心理,有的时候盲从广告,于是看了广告就买东西,我个人认为我们消费者也需要理性起来,这才是最大的自我保护。

  经济之声:我们对于医药广告的信任度到底可以依靠什么来确立,比如说我们在广告监管方面的措施和现有的立法能不能让帮助我们杜绝那些虚假医药广告的出现?

  刘俊海:我认为虽然虚假医疗广告现在是来势凶猛,对消费者杀伤力很大,但是我认为这个问题是可以破解的。我认为,首先要倡导医疗企业及相关投资者一定要学会自律,要胸怀对法律的敬畏和敬仰之心。第二个,我希望行业协会要善于加强行业自律,清除潜规则、清除霸王条款,特别是一些有偿的搜索引擎服务,一定要反对白马非马论,我认为这一点很重要。第三个就是消费者要学会明明白白看广告。第四点,我认为行政监管要形成监管的合力,消除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我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在企业不理性的时候,监管部门应当挺身而出勇出重拳,严格落实、重点治乱,猛药去疴的理念,重点是做到双升双降,也就是提升违法成本,降低失信收益,提升维权收益,降低维权成本。这样的话,我认为这种虚假广告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预防和遏制,因为制作虚假广告捞不到好处,而且受了虚假广告误导之后,消费者能够及时获得充分、足额的赔偿,特别是消费者组织的公益诉讼,我认为将来应当进一步激活,所以我对于治理虚假广告特别是虚假的医药广告还是保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再来关注一组有关市场消费环境的数据。前三季度,消费投诉量和增幅达到近五年来最高值。前三季度,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消费投诉117万件,同比增长27.2%,投诉量和增幅都是近五年来最高值;已办结107.3万件,办结率91.8%;涉及争议金额27.1亿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亿元。消费投诉的主要特点:一是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问题是投诉的主体。二是一些新消费领域投诉增长较快。在商品和服务两大类中,商品投诉量大,服务投诉增长快,连续七年增长,特别是文化娱乐服务、网络接入服务、文化、运动娱乐用品、网络购物、汽车及零部件等新消费。三是房屋及家装建材类投诉大幅提升。

  于法昌:这几个都是有很多共性的问题,一个是产品质量的问题或者是服务质量,像服务质量宣传的很好,实际上没有实现,服务内容缺失。第二个就是场所的问题,还有一个费用的问题,还有一些服务提供的后续保障没有实现的问题,这些都有一些共同的问题。从今年来看,其实投诉量比较高。从12315数据库的部分统计来看,一些品牌比如福特汽车、别克汽车,上海大众这几个品牌投诉率还是比较高的,比较靠前的。当然还有其他一些品牌投诉也比较集中。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我们一方面也会高度的关注,根据消费者投诉的变化来调配我们的监管力量,另一方面我们会督促、要求或者指导消费者组织来加大对消费投诉的调解力度,同时我们现在也提倡企业市场主体主动和消费者去沟通达到和解,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会后,记者专访于法昌时了解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于年底正式启用。

  于法昌:没有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之前,过去我们工商系统就是五级联网,我们内部业务流程已经实现了从总局到省一级局,到地市一级局,到县一级局,到工商所,这五级已经联网了。就是说我们内部之前就已经实现了贯通。我们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现在已经开通了,年底正式开通。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到这个界面,都可以查询企业的相关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主要可以查这么几个方面的信息:第一个是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注册的信息,法定代表人是谁、他的住所在哪、这个企业的性质是什么、股东等等。第二个信息就是企业的许可信息,就是企业有哪些资质、哪些许可等等。第三个信息就是企业被处罚的信息,不仅是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包括被环保、海关、质检等等部门处罚的信息都会有。还有就是希望下一步完善包括行业协会对该企业的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的信息。我们正在完善的过程中。

  经济之声:“全国一张网”,不仅是行政执法部门联动监管的平台,更是一个关于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体系。全国一张网启用后,对我们的经济生活会有哪些影响?

  刘俊海:一方面提升了失信成本,也提升了诚信的收益,有助于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切实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有助于建设诚信中国。第二个好处,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鼓励交易,加速商市流转,降低交易成本。第三个好处,有助于提振消费信心,这样的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侧改革就统一起来了,这就有助于全面建设消费者友好型社会。第四个好处,有助于消除监管盲区,铸造监管合力,打造24小时全天候、360度全方位的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的市场监管新平台,有助于建设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诚信政府和勤勉政府,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法能力和公信力。

  裘叶:首先,我觉得这个“全国一张网”对于广大的消费者来说,可能在选择个别商家或者企业的时候,可以上网去查验这些企业的相关基本信息,包括会有各个部门的处罚信息。这个信息对于消费者最后做出决定可能会起到相应的辅助作用。对于安心的消费环境,其实一般来说是两大块,第一企业要自律,让消费者做到我选择你我就放心。第二对于这个政府部门来说,要给消费者打造这个环境,就要加强监督执法的力度,把法律和条文落到实处,这样对整个消费环境来说都是一个促进。

编辑:李岸

关键词:五证合一;虚假广告;企业信用信息;全国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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