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2014年消费者投诉的那些事
2015-02-07 15:1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导读】过去一年中,您买到的最堵心商品是什么?遭遇的最糟糕服务又是什么?近日,《2014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报告》出炉,公布商品及服务投诉黑榜。哪些领域最受消费者诟病?哪些领域消费者维权保障还有待提高?《天天315》本期聚焦:我的消费我做主。
央广网财经北京2月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不含港澳台地区),2014年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19415件,解决543970件,投诉解决率87.8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002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7299件,加倍赔偿金额1500万元。全年,各级消协组织支持消费者起诉1462件,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92万人次。
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报告中,按投诉性质分析出的一组数据,帮助大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根据投诉性质,质量问题占45.80%,售后服务问题占17.91%,合同问题占12.97%,价格问题占2.94%,安全问题占2.08%,虚假宣传问题占1.47%,假冒问题占0.89%,计量问题占0.81%,人格尊严问题占0.46%,其他问题占14.67%。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和合同争议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
这里面有一个概念:“人格尊严问题”,或许有人不理解,什么叫“人格尊严问题”?在什么情况下会伤及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对此作出解读。
张德志:最简单的例子,以前消费者遇到过,被怀疑是窃贼,被搜身。所以我们最早有一个案子来讲,就是通过对经营者进行诉讼,消费者赢得最终诉讼。还有一些其他的,对消费者方面有一些的精神损坏,一些其他方面言语态度上带有侮辱性质的,还一个说宽泛一点的话,涉及到消费者的一些消费不同地区的禁忌,都可以放在这些大的类别上。
经济之声:如果有这些禁忌,你违反了的话,我也可以投诉你是不是?
张德志: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来讲,消费者权益应该得到保护的。
邱宝昌:消法第14条,原来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时候,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后来又增加了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所以这里人格尊严不是一个财产的权利,像刚才张德志讲的,搜身案搜包案,还有一些怀疑、排查,还有一些就是泄露个人隐私,也侵害人格尊严,这属于的人格范畴的,这有侵权损害的问题。
编辑: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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