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生活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央广网财经 > 天天315 > 天天315

旅行社店长私自挪用旅游保证金

2015-01-10 17:06: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导读】消费者参加旅行社境外游,数万元旅游保证金被旅行社店长私自挪用,保证金安全引关注。

  央广网财经北京1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很多参加旅行团出境游的朋友,都交过一笔“出境旅游保证金”,这笔钱要以现金的形式交给旅行社作为担保。交的时候大家都会觉得不会有问题,旅行社这么大,还会拿着我的钱跑了吗?

  但生活中真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近段时间,南京一家旅行社就曝出了门店店长私自挪用出境游保证金事件,也让保证金的安全问题再次受到关注。据记者了解,南京一家旅行社门店店长因为私自将保证金转入自己名下,并用作偿还高利贷,导致大批游客投诉。

  之前媒体还曾经报道过,有旅行社故意拖延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才归还游客保证金,并将大笔游客保证金投机金融赚取利润,或者用于公司扩张的。

  有网友算过一笔账,以一名游客缴纳10万元押金、一个月后归还计算,旅行社用这笔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按平均年收益率计算,每名游客就能为旅行社带来400元左右的收入。

  据了解,1988年,我国开放出境游,保证金应运而生,如今已是一种行业潜规则。它存在的目的是,在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游客滞留国外,旅行社便要求游客在出团前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以日本旅游为例,记者咨询了一家旅行社。旅行社说,保证金一般是5万一个人,一般是交到旅行社,打卡打过来,或者是其他方式也可以,不一定要带现金过来。

  其实,很多旅行社已经意识到了保证金的安全问题。据携程旅行网江苏公共事务部田飞介绍,对那些资料审核有缺陷的客户,可能在出境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些资产证明。这些资产证明不是他们收,这些存款由银行来进行冻结。在客人正常游玩回来以后还给客人,对商家是一种保障,对客人来说,资产的安全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潘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对此进行解读。

  潘圆认为保证金的制度本身就存在问题,目前并没有正规的法规来认可这个制度。有点相似于旅行社的潜规则,大家都是这个操作方式,担心有的公民会滞留在国外,可能会收到相应的处罚。在某种情况下,有一些旅行社以此为借口,已经出现了违法犯罪的行为。     

  李斌律师指出,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国公民出国管理办法,这是一个行政法规,里面只是说禁止在境外滞留不归,但是对于保证金没有任何的规定。可以作出两种解释,第一它没有明确允许,第二它没有明确禁止。

  在民事领域里,只要没有禁止都可为可以,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双方可以自由约定,就相当于一种履约保证金。游客出境游玩就应当按照期限回国,回国之后,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如果你没有按时回国,这种保证金作为一种违约责任。当然它是否合理,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因为作为旅行社来说,游客出境滞留不归时,它没有直接的法律责任,它要履行报告通知报案的义务。

  作为一种市场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又出现很多违规挪用的现象,作为旅游主管部门应该注意到这个问题。李斌律师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于旅行社经营行为作出约束。

编辑:王忻作者:

相关新闻

头条推荐

参与讨论

我想说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热门图片

央广网官方微信

央广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