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近日,《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条例旨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全面建设数字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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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提出,将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商贸、数字金融、智慧物流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扩大数字经济领域开放。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进网络互联互通、数字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数字产业协同发展。
  统筹规划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和应用创新,加强材料、制造工艺等领域前沿布局,构建集材料、芯片、基站、设备、终端、应用于一体的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链。通过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网络、标识解析、安全等关键技术突破,增强工业芯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等供给能力,实现工业制造技术和工艺数字化、软件化。
  根据《条例》,还将推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发展智慧物流,推进货物、运输工具、场站等物流要素数字化,支持物流园区、大型仓储设施、货运车辆等普及应用数字化技术和智能终端设备,提升物流智能化水平。发展数字金融,优化移动支付应用,推进数字金融与产业链、供应链融合。
  发展智慧医疗,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临床辅助决策、智能化医学设备、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开展网上预约、咨询、挂号、分诊、问诊、结算以及药品配送、检查检验报告推送等网络医疗服务,建设互联网医院,拓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空间和内容。
  同时,发展智慧教育,推进教育数据和数字教学资源互通共享,支持建设智慧校园、智慧课堂、互联网教育资源服务大平台,培育推广并规范管理互动教学、个性定制等在线教育新业态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