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消息(记者 陈进)山东省煤监局日前发布的《鲁西分局公告2020年第40号》显示,济宁何岗煤矿、山东裕隆矿业集团单家村煤矿、兖州煤业南屯煤矿各自因为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事项被责令改正,或者罚款。其中,兖州煤业南屯煤矿因液压支架的压力传感器故障等4项违法违规事项,被罚4万元。

  

   兖州煤业,全称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兖矿集团控股的境内外四地上市公司,是中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拥有境内外四地上市平台的煤炭公司。兖州煤矿三季度报显示,2020年1-9月实现营收1541.47亿元,同比增长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9亿元,同比下滑18.52%。截止本报告期末,兖州煤业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4.39亿元,同比下滑2.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88亿元,同比下滑58.28%。

  根据公告,兖州煤业南屯煤矿33下02综采工作面第10#12#、13#液压支架及93上21综放工作面第85#、92#液压支架的压力传感器故障,不能显示支架初撑力数值,未及时维护,被罚1万元。此外,南屯煤矿因超前支柱、液压支架、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被罚3万元。南屯煤矿此次被罚共计4万元。

   

  山东裕隆矿业集团单家村煤矿,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是集团旗下主力矿井之一。公告显示,单家村煤矿831综放工作面5架液压支架用护帮板支护顶板、6架液压支架前立柱初撑力不足24MPa,不符合《831综放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此外,单家村煤矿八采区变电所至831综放工作面敷设的固定电缆未进行每季一次的绝缘和外部检查,不符合相关规定。因上述多处违规,裕隆矿业集团单家村煤矿此次被罚4万元。

   

  公告披露处罚的另一家煤矿是济宁何岗煤矿。该煤矿系枣庄山亭区直属国有企业,年生产能力45万吨。公告显示,何岗煤矿存在煤矿安全培训不合规、缺少矿井涌水量与十三灰含水层水位关系曲线等12项违法违规内容,被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