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之声《天天财经》:9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等七大与深港通相关的业务规则。
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及港交所对“老千股”的问题都格外重视。深交所《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类风险:一是结合标的股票范围扩大,揭示部分中小市值股票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价波动较大等风险;二是基于两地规则和制度差异,明确香港市场没有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整理安排,强调股票可能长期停牌和直接退市、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等风险;三是针对市场关切的“老千股”问题,通过总结分析相关典型案例,梳理出“老千股”的特征,提示关注部分业绩差、股价低的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权益可能受损等风险。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也于9月11日专门撰文《关于“老千股”》讨论了此问题。他直言“老千股”主要是指大股东不以做好上市公司业务来盈利,而主要通过玩弄财技和配股、供股与合股等融资方式损害小股东利益。
李小加还指出,对于缺乏港股投资经验的内地投资者,一定要买自己了解的股票,不要轻信小道消息,远离诱惑。“初次出海投资的内地投资者如同初学游泳的人,应该先去浅水区练习,然后才去深海遨游。”李小加最后提到。
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监
《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特别强调了三类风险。
一是结合标的股票范围扩大,揭示部分中小市值股票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价波动较大等风险。二是基于两地规则和制度差异,明确香港市场没有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整理安排,强调股票可能长期停牌和直接退市、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等风险。三是针对市场关切的“老千股”问题,通过总结分析相关典型案例,梳理出“老千股”的特征,提示关注部分业绩差、股价低的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权益可能受损等风险。
一文看懂深港通实操:不能打新 注意账户透支情况
9月30日晚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互联互通规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与此同时,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正式发布了与深港通相关的业务规则,包括:《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关于深港通业务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香港结算参与网络投票实施指引》,以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交易规则》。
深港通的开通已“箭在弦上”,要“玩转深港通”,以下12问题,你需要知道。
1、什么是深港通?
所谓“沪港通”或“深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允许两地投资者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其中包括“沪股通”、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深股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四个部分。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正式开通,实现了A股和港股的互联互通。此后,深港通就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2、深港通什么时候开通?
8月30日上午,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主任祁斌和港澳媒体曾就深港通进行交流。根据现场资料显示,深港通开通时间预计在11月中下旬。
有券商深港通工作小组人员根据目前各方准备情况以及此前沪港通的经验推测,深港通或也有可能于11月17日正式开通。
3、深港通有什么限制?
此前,沪港通分别对“沪股通”设有3000亿元、对“港股通”设有2500亿元的总额度限制;此外,“沪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
而根据《联合公告》,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深港通每日额度则与沪港通现行标准一致,即“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
与此同时,沪港通总额度取消,于此公告之日(8月16日)起即时生效。
证监会表示,沪港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每日额度由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控制,即均为105亿元人民币,互不影响、也不相互调剂。
李小加解释称,仍保留每日交易额度限制,是为了在市场万一出现预期外的大规模资金流动时,每日限额可起到“刹车”、“减速”的作用,稳定市场。
4、深港通将包含哪些股票?
从范围来看,与沪港通相比,深港通扩大了标的股票范围。
具体来看,“深股通”涵盖约880只“合格”股票(较“沪股通”的567只股票范围增加313只),范围包括: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市值以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6个月A股日均市值计算,上市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以及深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其中,主板约270只、中小企业板约410只、创业板约200只。
值得注意的是,有5种情形下的股票即便符合上述规定范围,仍不予纳入深股通: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即ST、*ST等股票);被深交所暂停上市的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以外币报价交易的股票(即B股);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此外,对于A+H股的股票,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A股,或深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港交所上市H股,或者同日在深交所和港交所上市A股和H股的,其A股在上市满10个交易日且相应H股价格稳定期结束后,可调入深股通股票。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涵盖约417只“合格”股票(较沪港通下“港股通”的318只股票增加99只),范围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以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12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计算,上市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有4类情形下的股票即便符合上述规定范围,仍不予纳入港股通:在港交所上市的A股被实施风险警示、被深交所暂停上市或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或者被上证所暂停上市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在港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深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此外,对于A+H股的股票,A股上市公司在港交所上市的H股,或者港交所H股在内地交易所上市的A股,或公司同日上市A股和H股的,其H股在价格稳定期结束且相应上市满10个交易日后,可调入港股通股票。
5。投资深港通有门槛吗?
“深股通”开通初期,通过深股通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的投资者仅限于香港相关规则所界定的机构专业投资者。待解决相关监管事项后,其他投资者可以通过深股通买卖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仍将对内地个人投资者设立不低于50万元的准入门槛,即投资者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6、两地交易规则有什么不同?
(1)“港股通”实行T+0,“深股通”实行T+1;
(2)“港股通”无涨跌幅限制。
(3)两地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可能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
(4)港交所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ST)、退市整理等安排,相关股票可能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
(5)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若投资者卖出证券,在交收完成前仍享有该证券的权益;若投资者买入证券,在交收完成后才享有该证券的权益。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香港市场的费用收取或汇率的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引起投资者账户透支,投资者应当对账户内的余额进行关注。
而在不透支的前提下,投资者卖出(T日)香港股票的资金在T+2日境内交易时可以使用(因香港市场延迟教授导致客户资金不能按时交收等特殊情形除外).
7、深港通以哪种货币交易?
深股通的股票以人民币报价和交易;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投资者以人民币交收。
8、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互通”吗?
不通。
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下得港股通买入的证券,暂不能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同样的,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买入的证券,也暂不能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
9、买入后被调出深港通的股票怎么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被调出深港通股票的,不得买入,但可以卖出。
10、可以通过“港股通”打新吗?
不可以。
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业务暂不能参与新股发行认购、超额供股和超额公开配售。
11、公募基金能参与深港通吗?
可以,相关政策比照公募基金参与沪港通的政策执行。
12、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ETF)的纳入什么时候推出?
由于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范围涉及两地三个交易所和有关登记结算机构的系统改造,需要较长的准备时间。证监会表示,未来将根据深港通运行情况,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投资标的具体时间、条件与港方进行协商,以保障两地市场平稳运行。
此前8月16日晚间,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ETF将于明年(2017年)纳入深港通,首先需要解决ETF的清算、结算和法律方面的问题。另外,他表示,计划向互联互通加入更多的债券和股票。
深交所节前发布8条深港通业务规则 标的范围扩大
9月3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与深港通相关的八大业务规则,包括《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关于深港通业务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香港结算参与网络投票实施指引》,以及修订后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交易规则》。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港通业务规则的制定充分吸取了沪港通成功经验,体例架构和主要内容与沪港通基本保持一致,同时突出了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特色,扩大标的股票范围,引入市值筛选标准,切实防范中小市值股票跨境市场炒作和操纵风险。
据了解,深股通股票包含了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一)深证成份指数及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且成份股定期调整考察截止日前六个月A股日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上市时间不足六个月的按实际上市时间计算市值;
(二)A+H股上市公司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
而被深交所实施风险警示的、暂停上市的、退市整理期的、以外币报价交易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均不纳入深股通股票。
此外,鉴于港股通标的涵盖了部分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相关中小市值股票普遍具有规模小、业绩不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等特点,《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类风险:一是结合标的股票范围扩大,揭示部分中小市值股票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价波动较大等风险;二是基于两地规则和制度差异,明确香港市场没有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整理安排,强调股票可能长期停牌和直接退市、退市后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受限等风险;三是针对市场关切的“老千股”问题,通过总结分析相关典型案例,梳理出“老千股”的特征,提示关注部分业绩差、股价低的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权益可能受损等风险。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深股通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充分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关于深港通业务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了信息披露监管相关安排,包括境外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定期报告中的前十大股东披露、境外投资者权益变动披露等,并明确了A+H股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以及就同一信息披露事件出现两地规则差异的,应遵循披露内容从多不从少、披露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等内容。
8月26日至9月9日,深交所就《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港股通委托协议必备条款》分别向市场和相关交易、结算参与人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1条反馈意见,分别来自证券公司、香港证监会、联交所、律师事务所和个人等。深交所经认真研究,采纳了41条意见,并对相关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