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袁爱平(央广网发 受访者提供)
央广网长沙11月4日消息(记者 欧峰)9月2日晚间,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的消息一经宣布,在证券法律业界引起热烈关注。从9月5日开始,北交所官网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等多方面发布了征求意见稿。面对一个全新的资本市场规则,律所和律师有着怎样的分析和观察?记者采访了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袁爱平律师。
制度的差异化安排
从北交所试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到关于基础制度安排的征求意见,律所的律师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袁爱平发现,在发行上市的审核时限、财务指标、申请文件、交易退市制度、持续监管和投资者适当性几个方面,北交所与现有实行注册制的科创板和创业板,形成了差异化安排。

“一方面体现了对不同市场的差异化设计的原则,北交所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其制度设计充分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体现了整个资本市场统一筹划的原则,在持续监管等多方面对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符合新证券法实施后中国资本市场稳中求进的发展形势。”袁爱平说。
20余家企业奔向北交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7月,是湖南省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用袁爱平的话来说,“启元所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成长而成长”。
初步统计,启元所服务的新三板企业,湖南省内76家、省外16家,既有涉及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有农林牧渔业、食品、商业零售及批发等传统行业。
对于上北交所IPO,期待的情绪成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服务新三板企业的主题。
为什么说很期待?袁爱平进一步解释:“之前的新三板交投不是很活跃,很多企业对新三板望而却步,目前北交所的政策出来以后,中小企业多了一个上市选择。”
截止到11月1日,该律所服务的新三板企业中:正在筹备挂牌精选层的还有十家以上的新三板企业,后续准备选择北交所的还有大约10余家。
湖南省新三板企业协会秘书长王禹平告诉央广网记者,在新三板挂牌的湖南企业共147家,其中精选层企业2家、创新层企业28家。挂牌企业绝大部分分布于制造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自北交所成立以来,湖南已有20余家企业有北交所上市意向。
思考和建议
袁爱平表示,北交所的设立及相关制度的构建,填补了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市场及制度的空白,将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提供更好地融资和发展平台,有力支持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将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心剂”。
但是,这个曾在湖南财经学院任教过的律所负责人,袁爱平多年仍保持着对事物的深度思考和剖析。
“对于北交所的相关制度安排,我认为还有很大的优化空间。就目前来说,我有三点建议。”袁爱平说。
是否会设立“双通道”?对于北交所的挂牌条件,目前的要求是必须在新三板挂牌满十二个月。袁爱平建议在此之外,也可以同时设置无须在新三板挂牌也可以申请北交所上市的条件。这样更有利于中小企业的选择,如果担心没有挂牌新三板的企业规范程度不够,可以考虑通过设置其他条件(比如券商辅导期限延长等)来实现。
“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可以走绿色通道上北交所;没有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同时又是质地非常优秀的中小企业,可以另外给出一条到北交所IPO的通道。”袁爱平双手画了一组平行线。
是否会对接“股交所”?袁爱平建议,北交所在制度设计上,未来要考虑如何对接地方股权交易所,可以考虑设置将辅导任务交给地方股权交易所或条件成熟时的相关的转板机制,让地方股交所的优秀企业多一条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有利于激活地方股权交易所的挂牌企业,有利于完善和落实多层次资本市场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这样可以激活地方股交所,解决股交所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这对地方股交所的优秀企业,也多了一条资本市场的路径选择。”袁爱平说。
尽快发布北交所企业并购措施。由于北交所 IPO 的企业规模都相对比较小,初步可以预见,都属于“小巨人式”企业,或者在某些行业里面承担了 “隐形冠军”的角色,但整个行业的市场空间又不是特别大,这些“隐形冠军”未来在北交所的进一步发展,将会成为一个需要提上日程的议题。
“我们可以预见,北交所未来是一个并购极其活跃的板块,为了促进这些企业尽快通过资本市场的这个手段,来进行做强做大。针对这个问题,北交所应该提前发布促进北交所企业实施并购的措施,以期将这个市场做得更加活跃,也发挥资本市场在产业整合和并购中的重要作用。”袁爱平充满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