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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家省级自然资源诉前调解中心今日揭牌

9月3日,湖南省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式揭牌。化解中心调解室和接待室设在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凡起诉至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或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自然资源资产一审行政争议案件,相关人民法院可以在立案前交由化解中心协调化解。

9月3日,湖南省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正式揭牌。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自然资源履职等领域行政应诉案件呈现持续高位运行态势。化解中心的成立,有助于将更多行政争议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充分利用化解中心,把自然资源管理职能与法院定纷止争职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各项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表示,协调化解中心的成立,有助于进一步加强诉讼与非诉解纷方式有效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皓介绍,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是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

当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向协调化解中心移交了首批典型案件线索。协调化解中心将在60天内,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原告、被告双方代表进行庭前协调,争取化解争议,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记者 刘攀 通讯员 刘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