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光正、通讯员徐裕春、李环)“获得助学金1万元,我感到非常温暖。我可以用它改善生活,还可以购买学习用品。这不仅是一笔钱,更是党和政府对我的爱。”11月24日,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负责人曹伟收到大学生小春(化名)的感谢信,觉得很温暖。

21岁的小春是一所高校美术专业大三学生,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因精神疾病失踪,很快母亲也不知去向,她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2016年,因爷爷奶奶年老体衰,她入住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小春考上大学后,大冶市社会福利中心为她支付学费,每月给她1200元生活费。2020年,小春被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民政部门参照孤儿养育标准为她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在校期间,小春努力学习,两次获得奖学金。

今年,省民政厅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2021年参加高考并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和专科高等院校的人员发放助学金,每学年1万元。大冶市将帮扶范围扩大到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普通全日制本科和专科高等院校的人员,17名学生符合帮扶条件,小春是其中之一,目前已收到按季度发放的第一笔助学金2500元。“画纸、画笔等学习用品很贵,以前我要省吃俭用才能买,现在可以正常购买了。我真是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小春说。

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负责人介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与“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一脉相承。2019年,民政部启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具体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提供支持。凡是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都可以申请资助,确认为受助对象的,每人每学年可获得1万元助学金,还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直至在全日制学校毕业(不含博士研究生阶段)。孤儿助学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民政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每季度将助学金发放到孤儿本人银行卡。

截至目前,我省获得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1300多名。19岁的小兴(化名)是其中之一。他的父亲已去世,和智力四级残疾的母亲一起生活。在大学就读期间,他周末放假会去食堂找兼职做,大学期间基本生活开支有保障。他说:“拿到助学金可以缓解家里的经济负担,妈妈不用为了赚钱而过度劳累,可以减轻心理负担,工作时安心工作,休息时好好休息。我对大学生活也不再焦虑,因为这笔助学金可以让我和同学们一样生活、学习,让我不再产生自卑焦虑等消极情绪,对大学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