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黄璐 曾雅青 实习生董文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省对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有何安排?6月25日,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两新”工委书记周静介绍,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我省计划7月底前各级驻村工作力量派驻到位。
  周静介绍,明确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和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
  “把最能打硬仗的同志派到乡村振兴主战场。”周静说,原则上省、市、县三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都要参与驻村工作。坚持县级统筹,按照先定村、再定人原则,因村派人、科学组队。一般1个村只选派1名第一书记或1支工作队。省直单位驻村力量统一调整到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周静介绍,围绕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职责,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能力,确保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落实工资待遇、政治激励、工作经费保障,通过驻村工作考察识别干部,将驻村干部年度考核、期满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