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佛祖岭街道城管执法人员,您在此处摆摊属于占道经营,请在中午12点前整改清除并接受复查。”

  2019年12月12日上午11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鲁力和程丹军带队巡查至流芳园横路与流芳园路交汇处时,发现有人在人行道上摆摊经营,近十张矮桌一路铺开,十分影响市容。

  城管执法队员打开执法记录仪,走上前出示执法证,告诉摊主他的行为已违反《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其整改。

  接下来,鲁力在手机终端上填写当事人信息、违法事由、法律依据以及整改内容及期限,通过蓝牙打印机现场打印出执法文书,送达给当事人,并对现场拍照取证,上传至执法监督平台。

  半小时后,当事人清理好占道的小摊与桌椅后离开,城管执法队员再次对现场拍照存档留证,确认当事人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这一整套的执法流程,都在执法记录仪的“见证”之下进行。

  程丹军告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执法记录仪中的录音录像内容将实时上传至云端进行储存,随时可供查阅。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保证行政执法公正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镜头将整个执法过程暴露在阳光下,既能规范城管执法程序,也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城管建设的重要举措。”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局长张万军说。

  今年1月,武汉城管执法监督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市民的投诉、城管队员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等都一并被纳入该平台之中。执法人员通过手机终端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下达执法文书,通过电脑终端进行案件审核办理,并将完整的办案过程形成电子卷宗,一案一档,实现执法全程可追溯。

  “简易处罚案件现场处置,可当场扫码缴纳罚款,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方便了当事人;而一般处罚案件从立案、办案、处罚到结案,每个环节都要经过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平台系统上一步提交的内容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入下一个程序,确保了执法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体现。”张万军介绍说。

  数据显示,执法监督平台运行以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人员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926起,下达《温馨提示单》17949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3994份,与过去手写办案文书相比,工作效率有了大幅提升。

  下一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还将根据武汉市城管执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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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行政执法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9年6月,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权力运行可看见、可留痕、可监督。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大部分执法部门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本部门的“三项制度”,通过细化完善执法文本、用语规范、执法流程、执法清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执法档案管理等执法制度规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针对基层执法部门执法音像记录设备数量不足、质量不优的问题,省司法厅还与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发文件,对执法音像记录配备标准水平、财政保障、质量监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这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及维护政府公信力而言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

  为此,全省各级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将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重点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并逐步向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推广,最终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确保制度规范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