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小萍、通讯员肖舒旋)12月2日,湖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主办的2020年湖北省暨武汉市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上,公布了2020年度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十大违法行为。

  数据显示,高速违停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省高速公路事故的27.07%,高居第一,是最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排名第二、第三的分别是开车打电话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和未按规定让行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各占全省交通事故总量的21.63%、18.23%。

  榜单中其余7项交通违法行为,其危害仍然不可小觑,酒驾、超载、逆行等都位列其中。其中无证驾驶占8.32%,与前车未按规定保持车距占4.57%,违法会车占4.73%,超载占3.72%,逆行占3.72%,酒驾占3.12%,违法超车占2.93%。

  当天,由武汉八部门组成的“武汉市交通安全宣传公益联盟”成立,湖北十部门联动,开设了全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