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三春、通讯员周旭)10月14日,《湖北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发布,我省拟用三年时间,“擦亮”小城镇,让全省小城镇景美、业兴、更宜居。

  小城镇是联系城市与乡村的纽带。在城乡建设提速的当下,一些小城镇面临着综合治理统筹不足、公共环境脏乱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滞后、管理水平不高、特色缺失等突出短板。

  根据该实施方案,我省将以推进小城镇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从规划设计、公共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风貌、产业发展、治理水平等七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小城镇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质量,让小城镇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纽带、乡村振兴的龙头,力争通过三年努力,让全省小城镇普遍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形成一批配套完善、宜居宜业、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全省小城镇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显著增强。

  据介绍,我省将建立省“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联席会议制度,省住建厅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州)统筹协调推进,县(市、区)为责任主体,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据悉,在三年行动中,我省各级将加强资金保障和指导检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统筹推进小城镇建设工作,并将“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纳入省乡村振兴工作考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