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龙华、通讯员曹勤)3月4日,我省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更新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评估报告。
  按照城区防控一体化要求,我省将设区的市城区按照其所有城区中的最高等级进行认定,即市辖区整合成“××市城区”进行等级评估。由于此统计规则变化,全省风险等级评估区域由103个减为76个。
  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风险划定标准,经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评估,截至2020年3月3日24时,全省低风险市县22个,中风险市县17个,高风险市县37个。与2月28日首次风险等级评估相比,全省新增了11个低风险流行区域(竹山县、建始县、长阳县、罗田县、枝江市、英山县、南漳县、通山县、宜城市、枣阳市、蕲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