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湖北年底全面建立四级河湖长制 目标:水清、水动、河畅、岸绿、景美

2017-05-16 09:23:00来源:楚天金报

  记者昨从省新闻办举办的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今年底,我省将提前建立四级河湖长制体系,从原来仅考核行政首长,升级为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建立重要湖泊上级湖长对下级湖长的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河长制”变“河湖长制”

  我省自古就有“鱼米之乡”、“千湖之省”的美誉。全省境内长度5公里以上河流4230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232条;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湖泊755个,其中水面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231个。

  近年来,各地采取积极措施,治理江河湖库,规范岸线管理,整治砂场码头,开展湖泊拆围,创新管护体制机制,试点河长制、湖长制,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河湖管理保护仍然面临严峻挑战,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影响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发挥。

  记者对比国家《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发现,湖北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多了一个“湖”字。记者从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千湖之省”,本省结合自身河湖众多的特点,将“河长制”定位为“河湖长制”。

  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

  省水利厅副厅长赵金河介绍,到2017年底,我省将全面建立四级河湖长制体系,比中央和水利部要求的时间提前了一年。要求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长江和汉江水质优良比例都有显著提高,通过综合治理,达到“水清、水动、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省委、省政府决定,省委书记蒋超良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王晓东任总河湖长,并担任长江的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任副总河湖长,并担任汉江和东荆河的河长。清江、咀漳河、府澴河、汉北河等11条跨市(州)的重要河流和梁子湖、洪湖、斧头湖等五大重要湖泊,分别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担任河湖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各地可将河湖长延伸到村级组织。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监督考核 严格问责

  赵金河说,此次推行河湖长制一个明显变化,是提升考核机制,从原来仅考核行政首长,提升为考核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建立重要湖泊上级湖长对下级湖长的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同时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问责机制,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统一纳入省委、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和各地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干部实绩和任用挂钩,对成绩突出的河湖长予以通报表扬,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排名靠后的河湖长,要向上级河湖长作出书面报告,整改不合格的,由上级河湖长约谈。

编辑: 张卓
关键词: 我省;湖泊;河湖长制;千湖之省;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