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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门市出台《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2017-11-20 21:4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荆门11月20日消息(记者张卓 通讯员菁萱)近日,《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荆门市将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生态立市”战略,以改善总体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基本路径,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思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通过改革,荆门努力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构成的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力争在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上走在全省前列。

  荆门将开展全市自然资源权籍调查工作,科学有序界定水流、土地、森林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产权主体,对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划清不同层级之间的边界。建立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和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开展水域和湿地产权确权试点。

  按照国家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荆门根据城市化地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不同定位,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财政、产业、投资、人口流动、建设用地、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政策。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

  为探索建立空间规划体系,荆门将积极争取空间规划试点,整合目前各部门分头编制的各类空间性规划,加强与国家和省空间规划的对接,编制统一的空间规划,形成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积极探索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结合荆门“四化同步”发展,研究探索城乡、产业、交通、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关协调的规划体系,促进空间集约与协调发展,做到市、县(市、区)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同时,进一步创新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方法。

  荆门将从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建立林地和天然林保护制度、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等方面入手,探索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为了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完善土地及湖泊水库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使用机制、建立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

  荆门市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完善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立农村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体制机制创新以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

  同时,荆门还将大力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推行用能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推行水权交易制度、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建立绿色产品体系以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方面,荆门将建立生态文明目标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建立市级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同时,还将加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保障,坚持“先行先试,不等不靠,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原则,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齐心协力推进改革。

编辑: 张卓

湖北省荆门市出台《意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近日,《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