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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将立法“专治”货车超限 上高速先“量重”

2017-07-26 10:13:00来源:郑州日报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超限超载,被誉为马路“第一杀手”,对此,我省将重拳出击——昨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

  七成事故源于超限超载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公路里程达到26.7万公里,由于利益驱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严重,损坏公路设施,引发交通事故。

  据统计,约70%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由超限超载运输引发的,约50%的群死群伤性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限超载行为有直接关系。

  我省因超限超载致使3600公里国省干线公路提前大中修,每年新增危桥约50座,造成经济损失约55亿元。

  货车上高速关口更严

  以后,超限超载车辆想上高速,难过入口关。《条例(草案)》规定,新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超限超载检测设备、劝返车道和卸货场。

  已建高速公路的经营者应当对高速公路入口进行改造,加装超限超载检测设备。

  高速公路经营者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故意堵塞收费站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及时报告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黑”车运货最高罚3万

  用“黑”货运车运货,把货运车“塞”得超载超限,都将面临罚款。

  《条例(草案)》规定,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运输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

  违反该规定,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恶意逃检最高罚两万

  遇上超限超载检测,千方百计不配合可要面临罚款了。《条例(草案)》规定,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指示标志或者执法人员的指挥驶入制定的区域接受检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短途驳载、安装影响检测装置的方式逃避检测。违反规定,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

  采取恶意堵车、强行闯站、占道妨碍交通等方式拒绝、阻碍检测的,将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强制脱离或者扣留车辆,并处两万元罚款。(记者 李娜)

编辑: 叶远
关键词: 超限超载车辆;货运车辆;高速公路;条例(草案);车辆超限超载

河南将立法“专治”货车超限 上高速先“量重”

昨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货运源头单位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运输证、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装载货物,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