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郑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等5条线路车站标准名称的通告》(简称《通告》)。

  《通告》称,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3号线(一期)、4号线、市民文化服务区地下交通和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二期)等5条线路车站标准名称,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新命名车站标准名称予以通告。自通告之日起,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应当使用标准名称。(河南商报首席记者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