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结合目前实际,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市设立住房租赁示范点的通知》,计划在全市设立一批住房租赁示范点。

  《通知》指出,此次设立标准是,在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中有所创新,并探索出了一定经验,且拥有进一步的发展潜力,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具有参考意义,成熟后可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本批次示范点分五种类型:示范区域、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其中,示范区域:高新技术开发区,示范内容为利用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示范社区:二七区齐礼阎社区,示范内容为成立村集体租赁服务公司,做好房屋租赁合同信息采集和网签备案;示范企业: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租赁公司,内容为选取部分房源对承租人实施“信用租”;示范园区:中原科技城产业园科学谷数字小镇等租赁住房项目,内容为产业园区人才租赁住房保障;示范项目:金水区龙湖冠寓郑州郑汴路店,内容为安置房盘活,管城区龙湖冠寓陇海东路店,内容为商办厂房改建。

  《通知》要求,列入示范点的所有示范类型,在创建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已完成财政专项奖补资金申报的收回前期奖补资金,同时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记者 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