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近日,不断有南阳桐柏县月河镇村民反映称,在他们月河镇312国道边,一片违法建筑存在很长时间却屹立不倒,多个职能部门管不住一个违法建筑,群众意见很大;甚至有贪污、截留数千亩国家公益林补贴金等情况。
村民投诉:自家林地被毁无人管
据桐柏县月河镇西湾村西湾组村民王某州讲,他家的十余亩自留山被村里以发展茶园为由占用,并承诺支付一定补助,至今30多年过去不但未见分文补助,而且又转手承包给村民彭某某。他多次讨要无果,彭某某不但动用大型机械毁茶园挖山卖土获利,而且在茶园处公然违法建房。至今已建成近500平米房屋,不但办起了“农家乐”,还公开向外出售。王某州多次报案、多次向上反映,但是几个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踢皮球,到现在也没能管住这个违法建筑,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维护。
“早产的”建筑许可证
据西湾村知情村民介绍,现在建房子的这片地原来是王某州的自留山地,但不知道后来彭某某为什么在这建起了房子,并且还对外出售。后来王某州要不到自己的山地,就向上级部门反映,听说来了执法的,但好像现在他的自留山地还没能要到。
据王某州家人讲,他们把自己被侵权的事向桐柏县国土局和林业局反映情况,后来在执法部门查处过程中却遇到了一件很奇葩的事,彭某某在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却提供了自己办理的印有“桐柏县城乡建设局字样的建筑许可证”。
规划局:土地使用证是办理建筑许可证的前提
据城乡建设局介绍,准建证是由规划局办理,你们去规划局问问。这建筑许可证的单位名字虽然是‘桐柏县城乡建设局’,但盖的章是村镇建设管理所的章,你们也可以去月河镇政府问问。
在规划局,记者了解到,桐柏县规划局是2007年成立的,而这三个“建筑许可证”是2000年和2004年办理的,不可能是他们办理的。规划局也不可能有原件存档。土地使用证是办理准建证的第一要素,没有土地证就不可能给办理建筑许可证。
在月河镇政府,一位杨姓负责人说,领导都去开会了,我是刚调过来,不熟悉情况。这个“建筑许可证”是原来的证,但盖的章是村镇建设管理所,现改为乡镇建设服务中心,他们主任也去开会了,我回来问清楚情况,给你们回复。
执法部门:私自改变林地用途 无证违法建房
在桐柏县国土资源局,据执法监察大队陈姓负责人讲,彭某某是2014年9月开始非法占用集体土地489平方米违建房屋,12月入住,国土局是2015年9月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退还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至于彭某某出示的建筑许可证的问题,国土局至今没有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至于怎么办理的建筑许可证就不清楚了。
林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彭某某私自改变林地用途共143平方米,属违法行为,责令90日内恢复林地原貌;并处罚金。
编者按: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一个违法案件,就这样在桐柏县却坚挺的存在着。“早产的”建筑许可证说明渎职的存在。多个部门查处,却无疾而终。乡村的基层管理能力差可见一斑。如果相关单位不能坚持科学发展和执政为民,不但会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还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