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式取消,“通行更加顺畅,一脚油门踩到底”,这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车主得到的最大实惠。撤站后在正常通行情况下,客车平均通过省界的时间由原来的15秒减少为2秒,货车由原来的29秒减少为3秒。

  12月30日,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已提前完成404个收费站、869条ETC车道入网检测,目前新旧收费系统并网运行,等待明年1月1日正式系统切换。届时,河南省高速公路通行政策将有新变化,涉及收费标准、ETC发票获取、“绿色通道”政策等,值得车主关注。

  收费标准

  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高速公路通行费与客货车车型息息相关。明年起,客车车型分类将8、9座的小型客车由原来的2类车型调整为1类车型;货车依据车辆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1至6类货车,超过六轴的货车,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新增专项作业车类别,并根据车辆总轴数以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分为1至6类。

  车型分类调整后,收费标准也将随之变化。比如,货车收费标准按照“确保在相同交通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原则,由计重收费模式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模式。

  以标准装载的6型货车行驶100公里,计重收费标准为0.09元/吨·公里,车型收费标准为2.50元/公里路段为例:计重模式应收费用为:[15 0.09+(49-15) 0.04] 100=271元;车型模式应收费用为:2.50 100=250元,按车型收费比计重模式减少21元。

  “我国高速公路普遍实行货车计重收费,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了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宋华东说,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实现货车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

  计费方式

  ETC车辆收费精确到分

  “现有收费模式是,收费站入口、出口间多条行驶路径时,按照最短路径计费;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现按实际路径计费,ETC车辆在高速公路门架分段计费扣费,MTC车辆在门架分段计费、出口交费。”省交通运输厅高速联网公司副总经理程琳说。

  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通行费由系统自动精确到分收取;经混合车道领取CPC卡通行的车辆,通行费将由原来的5元、10元取整,调整为精确到元。

  全网通行费电子发票统一由“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登录电脑网页端票根网“www.txffp.com”;“票根”手机端APP;“票根”微信小程序;“票根”支付宝小程序。

  生鲜车辆这样可优惠

  1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需安装ETC车载装置,通行高速公路出、入口时使用ETC专用通道。

  2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后,在指定位置申请查验。经查验符合政策规定的,免收车辆通行费;未申请查验的,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经查验属于混装、假冒等不

  符合政策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3

  实行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制度,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提前预约或在收费站“绿通现场登记”专用车道登记。

  4

  2020年6月30日24时前属于过渡期,暂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仍可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记者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