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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招实施多条新政 公办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2017-05-15 08:50: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昨日,省教育厅公布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全省中招考试多条新政启动实施。

  招生总数比去年增加7万人

  意见规定,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万人左右,约占年高中阶段总招生任务的55.8%,招生总数比去年增加近7万。

  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7科目总分值为600分。统一考试时间为6月25日、26日。

  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

  与去年不同,今年中招考试,《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6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7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与2015年、2016年保持一致。

  新增校园足球实验班

  为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经教育厅批准,今年中招,除了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以外,又新增了校园足球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政策规定,报考校园足球实验班的考生需要通过专业测试,方可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公办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今年,河南省将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

  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

  分配生比例要达到50%以上

  为推进教育均衡,河南省将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省教育厅要求各地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上接一版)不仅如此,今年起,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

  宏志班招生对象全面调整

  从2017年起,宏志班的招生对象调整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须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

  听力残疾生免试英语听力

  为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今年河南省规定,听力残疾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

  民办高中不达标将取消跨市招生

  2017年,民办普通高中可按照不超过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自2018年起,对于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学校,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对生源状况良好、招生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将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政策规定,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超计划招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中招考试成绩对各省辖市、县(市)区和学校及学生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严禁给初中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学籍。(综合)

编辑: 张航
关键词: 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招生信息;招生人数;普通高中;教育均衡;省辖市;高中阶段教育;初中学校;计划招生

河南省中招实施多条新政 公办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河南省中招实施多条新政 公办高中不得跨省辖市招生,昨日,省教育厅公布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全省中招考试多条新政启动实施。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被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