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河南分网 > 新闻中心

央广网

河南普通高中收费权下放地方政府 不能跨学期收

2015-05-16 10:36:00 来源:大河报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高中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能跨学期预收;开学3个月内,学生退学或转学,可退一半学费。昨天,省教育厅公布了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通知,明确我省已将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权下放到地方政府。

  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权下放

  据了解,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就由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我省已将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权下放到地方政府。按照新规,具体标准由省辖市及省直管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报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现阶段,各地普通高中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25%。教育培养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但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学费、住宿费不能跨学期预收

  另外,普通高中除学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或省政府批准,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为学生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学生因故退(转)学,就学时间在3个月(含3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3个月的,不再退学费、住宿费。

  下一步,我省将加强对普通高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编辑:彭华

关键词:河南;高中;地方政府;收费

说两句

相关阅读

河南4月份有超八成行业保持增长 住房量减价升

2015-05-16 10:18:00

河南出台义务教育招生新政策 郑州择校热能否降温

2015-05-15 11:14:00

河南3亿元奖补"互联网+" 缓解经济压力

2015-05-15 09:07: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