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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多家电信用户因宽带变光纤未缴升级费遭断网

2015-04-29 14:52:00 来源:映象网

家中“遭断网”的邓女士无奈地站在电信公司门口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4月28日,洛阳偃师居民邓女士向记者反映,4月21日,他们家的淘宝店正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发生网络中断。她联系中国电信偃师市分公司营业部得知,近期他们的片区正在进行宽带升级光纤改造,原来的宽带设备老化无法使用,营业员让邓女士再交300元转用光纤网络。当时,邓女士的宽带账户余额有300元,还未到期,就没有同意升级,可自家网络至今已断了一周多,造成损失近万元。邓女士表示,她家不是个例,小区里的电信宽带用户均遭断网。

  4月28日,记者联系了中国电信偃师分公司胡经理,胡经理表示,基本情况他们已经了解,等问题解决后,他们会给记者回复。

  随后,记者联系了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要将宽带升级为光纤,营业厅不会通过掐断网络强迫用户升级。升级后,营业厅根据用户的资费情况,让补足一年的资费,并免费赠送光猫。用户不愿意升级的,他们可以继续提供宽带服务。由于宽带设备老化,也会出现配件难找,难以维修的情况,但故障绝对不会超过24小时。邓女士的情况,他们会督促辖区营业厅进行解决。

  4月28日下午18时左右,邓女士家中断一周多的网络又能继续上网了。

  宽带未到期莫名遭断网一周是否违反合同规定?造成的损失应该有谁赔付?记者咨询了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赵亭旭律师。赵律师表示,用户和电信公司属于合同关系,用户的宽带时间没有到期,合同没有结束,电信公司应该履行合同内容,继续为用户提供宽带服务。按照合同规定,若用户没有享受应有的服务,属于电信公司违约,给用户造成损失的,电信公司应按照合同对用户赔偿损失。在宽带更换光纤过程中,若电信公司停止原有服务,让用户误以为无法选择,只能将网络升级,则电信公司将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若合同双方均同意宽带升级为光纤,则新合同将代替旧合同,继续生效。

  偃师还有多少像邓女士那样因为没有缴纳宽带升级费而被停网的用户,他们因断网而遭受的损失将由谁承担,本网将持续关注。(记者 徐孟国 马晓飞)

编辑:彭华

关键词:电信公司;宽带服务;宽带设备;电信宽带;用户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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