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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分网 > 教育

全国学校“禁烟令” 各地在行动

2014-03-24 17:09  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教育部于2014年1月29日发布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等一系列禁令。力求在在广大师生中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无烟、洁净、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通知指出,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要在校门口显眼处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学校不设置吸烟区,不摆放烟具,不出现烟草广告或以烟草品牌冠名学校、教学楼。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要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等提醒标识。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

  河南:禁止任何人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

  3月23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禁止任何人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通知》规定,凡进入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不但要率先垂范,还要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学校治理,完善禁烟措施。

  日照:学校措施不力将被通报

  山东省日照市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禁止吸烟活动的通知》中规定,为确保“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日照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学校的禁烟工作将列入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并作为今年评选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南昌:学校领导教职工须带头戒烟

  在南昌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禁烟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学校要明确规定中小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禁止吸烟,并将此作为学生必须遵守的纪律;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戒烟、控烟和劝阻吸烟;教职工要做学生不吸烟的表率;外来人员及家长不得在校园内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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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牛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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